2019.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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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台北市長春獅子會第39、40屆傅紳嘉、湯祖屏會長交接典禮於維多利亞酒店。
長春獅子會是我和何宣廣獅兄結合其他創會獅兄於1977/1/13的40年前由台北市西區獅子會輔導授證成立。
我在長春獅子會授證第15年時當選國際獅子會300A2區1991-92年區總監,當年輔導成立長春少獅會,也在300A2區成立少獅區。
20年後當年長春少獅會的成員多位成為長春獅子會的基本重要成員,也帶動很多年輕獅兄加入長春獅子會。
40年前我們自許為獅子會年輕的長春者evergreen。40年後看到長春獅子會的後起之秀依然年輕長春evergreen。
我以長春獅子會為榮。
2016.05.07
(之一)
聯合國1971/10/25第2758決議文摘錄有下面一段話:
「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代表是《中國》在聯合國組織的唯一合法代表。」
聯合報2016/5/7一版頭條標題寫:「一個中國前提下 我收到WHA邀請函 打破慣例給新政府出的第一道難題」「今年函中新増提到依據《聯合國2758號決議》,也就是《一個中國原則》」。
我個人覺得聯合報把聯合國2758號決議引為「一個中國原則」有失諸武斷之嫌。
最近美中台一再提出的「九二共識」其實就與「一個中國原則」「一個中國政策」有相關聯。
(之二)
我們要探究何謂「九二共識」、「一中」、「一個中國(原則)政策」及「三公報一法」。
「九二共識」目前應是美中台(國民黨的共識,民進黨的蔡英文一直沒鬆口)的共識。
而何謂「九二共識」,依馬英九總統及國民黨黨綱說詞應是指「九二共識,一中各表」,而「一中各表」的「一中」究何所指?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中華民國」?或暨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也不是「中華民國」的「屋頂」「框架」的「中」?依馬英九總統及國民黨的說詞很明確講「九二共識,一中各表」的「一中」就是「中華民國」,至於海峽對岸要把「一中」的「中」表述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那就是「一中各表」,所以馬英九總統及國民黨黨綱的「九二共識,一中各表」的「中」就不可能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也不可能不是「中華民國」的「屋頂」「框架」的「中」,馬英九總統曾明確表示「一中各表」的「中」是「中華民國」。
反觀中國大陸認同「九二共識」,並藉美施壓 盼蔡英文正視「九二共識」的「九二共識」究何所指?是同馬英九總統及國民黨黨綱的「九二共識、一中各表」?答案絕對不是。他們承認「九二共識」的內涵絕不是「一中各表」而是指「海峽兩岸各自以口頭方式表述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原則》」。而這一內涵是台灣中華民國政府所不敢承認的。
做為現階段美中台(國民黨的共識,民進黨的蔡英文一直沒鬆口)重大共識的「九二共識」究何所指?吾人實有需要把「九二共識」形成的來龍去脈及精髓弄清楚,才不致於以訛傳訛。
話說1991年,中華民國總統李登輝宣布終止動員戡亂時期,並設立海基會,準備與中國大陸方面接觸,開始協商與談判(參維基百科九二共識)。
(之三)
以下抄錄財團法人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國安(析)090-001號國政分析
1992年,因兩岸民間交流漸趨頻繁,有關兩岸文書驗證及共同打擊犯罪問題,亟待解決。海基會於1992年3月派代表赴北京與海協會首度協商,隨後兩會經數度函電溝通,決定在1992年10月28日在香港協商有關兩岸文書查證之協議。
兩岸協商卡在「一中」原則
在此之前由於中共已提出此項協議需以「一個中國原則」為前提,並要求在協議文中載入相關文字。海協會並提出五種方案。內中均載有「兩岸文書查證是中國內部的事務或「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之原則」的文字。對於海協會提出的五種方案,我方均認為無法接受,但是也體認到如果不就「一個中國原則」加以處理,恐怕無法突破僵局,建立若干交集,以解決兩岸間許多亟待解決的問題。因此乃一方面思考我方對策,另一方面由國家統一委員會對一個中國的涵義預作解釋,作為我方基本立場。
於是,國統會於1992年8月1日通過「關於『一個中國』的涵義」。其中最重要的是第一點:「一、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之原則,但雙方賦予之涵義有所不同,中共當局認為『一個中國』即中華人民共和國,將來統一後台灣將成為其轄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我方則認為『一個中國』應指1912年成立迄今之中華民國,其主權及於整個中國,目前之治權,則僅及於台澎金馬,台灣固為中國之一部份,但大陸亦為中國之一部份。」
雙方提出處理「一中」問題方案
另針對中共所提之五項方案,我方反覆研酌,提出五種對案,授權海基會於會談中酌情提出。海基會方面根據與中共交往之經驗與體認,將陸委會授權的五種表達方案,酌加修正為三種,並獲陸委會同意,這三種表達方案是:
一、鑑於中國仍處於暫時分裂之狀態,在海峽兩岸共同努力謀求國家統一的過程中,由於兩岸民間交流日益頻繁,為保障兩岸人民權益,對於文書查證應妥善加以解決。
二、海峽兩岸文書查證是兩岸中國人間的事務。
三、在海峽兩岸共同努力謀求國家統一的過程中,雙方雖均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但對於一個中國的涵義,認知各有不同。惟鑒於兩岸民間交流日益頻繁,為保障兩岸人民權益,對於文書查證,應加以妥善解決。
當年10月28日,雙方由海基會與海協會代表在香港商談。在商談的過程中,雙方各依序提出表達方案,反覆折衝。我方並鑑於對「一個中國」問題難有共識,乃授權海基會以各自口頭表述方式,以解決此一問題。海協會代表對此提議未表接受,中止商談。我方代表則停留至11月5日,見海協會代表無返港續商之意願後,才離港返台。
海基會致函海協會主張各自口頭聲明表示
海基會並於11月3日發佈新聞稿表示:「海協會在本次香港商談中,對『一個中國』原則一再堅持應當有所表述,本會經徵得主管機關同意,以口頭聲明方式各自表達,可以接受。至於口頭聲明的具體內容,我方將根據『國家統一網領』及國家統一委員會本年8月1日對於『一個中國』涵義所作決議,加以表達。」同日,海基會致海協會函中亦表達完全相同之意見。海協會孫亞夫並於是日致電海基會秘書長陳榮傑,表示尊重並接受海基會之建議。
海協會回函表示尊重及接受
隨後,海協會於11月16日致函海基會表示:「在香港商談中,海基會代表建議,採用兩會各自口頭聲明的方式表述一個中國的原則,並提出具體表述內容(見附件-即海基會第三案)。其中明確表達了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11月3日貴會來函正式通知我會表示已徵得台灣方面的同意,以口頭聲明的方式,各自表達。我會充分尊重並接受貴會的建議,並已於11月3日電話告知陳榮傑先生。…….現將我會擬作口頭表述的要點函告貴會。『海峽兩岸都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努力謀求國家的統一,但在海峽兩岸事務性商談中,不涉及『一個中國』的政治涵義。本此精神,對公證書使用(或其他商談事物)加以妥善解決。』」
達成共識後才啟動辜汪會談
海協會11月16日來函後,我方尚未回函,海協會即於11月30日再度來函,希望早日實現「汪辜會晤」,並建議於12月上旬進行預備性磋商,12月下旬實現「汪辜會晤」。(事實上預備性磋商及辜汪會談,均至1993年4月上、下旬才舉行)。
根據以上的過程,我們認為九二年兩會會談的結果是兩岸一項重要的共識,這項「共識」應包括下列三點:
一、對「一個中國」原則,用口頭聲明方式各自表達。即一般簡稱的「一個中國,各自表述」或「各自表述,一個中國」,是我方提出,並獲得中共接受,並因之開展日後的辜汪會談。因此應該說是兩岸間的一項重要的共識。
二、我方表述的內容包括海基會第三案、國統綱領、及「一個中國的涵義」。對此,中共方面已表認知。
三、海協會也在「一個中國,各自表述」的共識原則下,提出他們的表述內容。
以上就是「一個中國,各自表述」的九二共識。在1995年6月,中共宣佈中斷兩岸兩會協商前,北京並未否認這項共識。而中國國民黨則自始至今均一貫主張,九二共識代表兩岸對立50年來唯一的政治妥協,更是兩岸關係「既有基礎」的重要成分,值得各方重視與維護。
(九二共識國政分析全文完)
(之四)看完這篇「九二共識」的國政分析,我們可整理出何謂「九二共識」的精髓如下:
一、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之原則,但雙方賦予之涵義有所不同,中共當局認為『一個中國』即中華人民共和國,將來統一後台灣將成為其轄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我方則認為『一個中國』應指一九一二年成立迄今之中華民國,其主權及於整個中國,目前之治權,則僅及於台澎金馬,台灣固為中國之一部份,但大陸亦為中國之一部份。」(李登輝時代通過至今未廢除的國統綱領)。
二、在海峽兩岸共同努力謀求國家統一的過程中,雙方雖「均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
,但對於一個中國的涵義,認知各有不同。惟鑒於兩岸民間交流日益頻繁,為保障兩岸人民權益,對於文書查證,應加以妥善解決。(我方海基會1992/10/28提案,大陸海協會1982/11/16回函:「在香港商談中,海基會代表建議,採用兩會各自口頭聲明的方式表述一個中國的原則,並提出具體表述內容(見附件-即海基會第三案)。其中明確表達了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11月3日貴會來函正式通知我會表示已徵得台灣方面的同意,以口頭聲明的方式,各自表達。我會充分尊重並接受貴會的建議,並已於11月3日電話告知陳榮傑先生。…….現將我會擬作口頭表述的要點函告貴會。『海峽兩岸都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努力謀求國家的統一,但在海峽兩岸事務性商談中,不涉及『一個中國』的政治涵義。本此精神,對公證書使用(或其他商談事物)加以妥善解決。』」)。
三、亦即台灣中華民國認為「九二共識」即「一中各表」。中國大陸認為「九二共識」為「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原則」。至今可說是「九二共識」「各表」。為美中台所共識。
如上所述「九二共識」,兩岸有「一中各表」及「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原則」著眼點之不同。
但「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原則」則為我國統綱領第一點所明示,又是我海基會在1992/10/28香港會談的提案及對岸海協會在11/16回函:「在香港商談中,海基會代表建議,採用兩會各自口頭聲明的方式表述一個中國的原則,並提出具體表述內容(見附件-即海基會第三案)。其中明確表達了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11月3日貴會來函正式通知我會表示已徵得台灣方面的同意,以口頭聲明的方式,各自表達。我會充分尊重並接受貴會的建議,並已於11月3日電話告知陳榮傑先生。…….現將我會擬作口頭表述的要點函告貴會。『海峽兩岸都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努力謀求國家的統一,但在海峽兩岸事務性商談中,不涉及『一個中國』的政治涵義。本此精神,對公證書使用(或其他商談事物)加以妥善解決。』」
所以「海峽兩岸都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確為雙方所書面共認,導致中國大陸認「九二共識」的精髓是「海峽兩岸都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的共識,而非「一中各表」(中華民國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各表)的共識(因既已各表何來共識),此之後來中國大陸曾以「九二共識,求同存異」稱之,亦即同者是「海峽兩岸都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異者是「一中各表」,但馬英九總統及國民黨黨綱卻置國統綱領及海基會提案「海峽兩岸都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之同與共識於不顧,而只提及異的「一中各表」為「九二共識」的核心精神。
我以為馬英九總統及國民黨黨綱是並沒有對台灣人民及國民黨黨員說出真實情況。致馬英九總統及國民黨無法面對中國大陸提出「海峽兩岸都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共識之解決方案,帶領台灣走出被中國大陸政治打壓的困境。因台灣最近一次大選,內部已有近一半人民並不接受自李登輝以來及馬英九總統的「海峽兩岸都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
(之五)
所以如何突破「海峽兩岸都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之魔咒,乃是本文所要探討之主題。
談完「九二共識」,就換談「一中」及「一個中國原則」「一個中國政策」,而「一個中國(原則)政策」始見於「三公報一法」。
何謂「三公報」?
即指中美雙方
(一)1972/2/28上海公報
(三)1982/8/17八一七公報
是為三公報。
而「一法」究何所指?乃指美國1979/1/1的「台灣關係法」。但美國的「台灣關係法」雖未提及「一中原則」。但提及
2-4:任何企圖以非和平方式來決定臺灣的前途之舉 -- 包括使用經濟抵制及禁運手段在內,將被視為對西太平洋地區和平及安定的威脅,而為美國所嚴重關切;
2-5:提供防禦性武器給臺灣人民
2-6:維持美國的能力,以抵抗任何訴諸武力、或使用其他方式高壓手段,而危及臺灣人民安全及社會經濟制度的行動。
為了推行本法第二條所明訂的政策,美國將使臺灣能夠獲得數量足以使其維持足夠的自衛能力的防衛物資及技術服務;
美國總統和國會將依據他們對臺灣防衛需要的判斷,遵照法定程序,來決定提供上述防衛物資及服務的種類及數量。對臺灣防衛需要的判斷應包括美國軍事當局向總統及國會提供建議時的檢討報告。
指示總統如遇臺灣人民的安全或社會經濟制度遭受威脅,因而危及美國利益時,應迅速通知國會。總統和國會將依憲法程序,決定美國應付上述危險所應採取的適當行動。
綜觀以上「三公報」有關「一中」及「一個中國政策」的表達有如下述:
(一)上海公報:美國方面聲明:美國認識到,在臺灣海峽兩邊的所有中國人都認為只有一個中國,臺灣是中國的一部分。美國政府對這一立場不提出異議。它重申它對由中國人自己和平解決臺灣問題的關心。The U.S. side declared: The United States ac- knowledges that all Chinese on either side of the Taiwan Strait maintain there is but one China and that Taiwan is a part of China. The United States Government does not challenge that position. It reaffirms its interest in a peaceful settlement of the Taiwan question by the Chinese themselves.
(二)建交公報:美利堅合眾國政府承認中國的立場,即只有一個中國,臺灣是中國的一部份。The Government of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acknowledges the Chinese position that there is but one China and Taiwan is part of China.
(三)八一七公報: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美利堅合眾國政府發表的一九七九年一月一日建立外交關係的聯合公報中,美利堅合眾國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並認識到中國的立場,即只有一個中國,臺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在此範圍內,雙方同意,美國人民將同臺灣人民繼續保持文化、商務和其他非官方關係。在此基礎上,中美兩國關係實現了正常化。In the Joint Communique on the Establishment of Diplomatic Relations on January 1, 1979, issued by the Government of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and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recognized the Government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as the sole legal Government of China, and it acknowledged the Chinese position that there is but one China and Taiwan is part of China. Within that context, the two sides agreed that the people of the United States would continue to maintain cultural, commercial, and other unofficial relations with the people of Taiwan. On this basis, relations between the United States and China were normalized.
簡言之,
上海公報:「只有一個中國,臺灣是中國的一部分。There is but one China and that Taiwan is a part of China. 」
建交公報:「只有一個中國,臺灣是中國的一部份。There is but one China and Taiwan is part of China.」
八一七公報:「美利堅合眾國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並認識到中國的立場,即只有一個中國,臺灣是中國的一部分。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recognized the Government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as the sole legal Government of China, and it acknowledged the Chinese position that there is but one China and Taiwan is part of China. 」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
「一個中國」原則,是中國官方的政治意識型態、國際外交政策,以及對於臺灣海峽兩岸關係的基本原則。
此一個中國原則認為「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臺灣是中國的一部份,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
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的世界各國,包含日本在不同程度上都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提出的一個中國原則。
@綜合分析:
1972年及1979年的上海公報及建交公報都只提到「只有一個中國,臺灣是中國的一部分。one China and that Taiwan is a part of China. 」這裡對「一個中國one China」與「中華人民共和國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解讀上可有區別(因公報上並無中華人民共和國簡稱中國字樣),亦即「一個中國」不等同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至於稱「臺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可解讀為地理上、文化上、宗教信仰上、種族上、 語文上中國的一部分。
至1982年的八一七公報進一步改為「美利堅合眾國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並承認中國的立場,即只有一個中國,臺灣是中國的一部分。」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recognized the Government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as the sole legal Government of China, and it acknowledged the Chinese position that there is but one China and Taiwan is part of China.
即在「只有一個中國,臺灣是中國的一部分。There is but one China and that Taiwan is a part of China. 」多加了一句「美利堅合眾國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recognized the Government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as the sole legal Government of China.」
美國在八一七公報同意如此文字加法,固似會打破前已論及的「一個中國」不等同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論點。
但仔細分析:美國固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中國」唯一的合法政府,但亦未言明「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是「中國」。如此一來也可解讀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中國唯一的合法政府」。「中國只有一個」「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基於上海及建交公報的分析,吾人可以接受美中兩國的「世界上中國只有一個」「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的看法。
而中美八一七公報所提出「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中國唯一的合法政府」,若我們也試著去接受,如此一來是否有可能會將八一七公報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臺灣是中國的一部分。」比附援引成「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臺灣是中國的一部分,也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嗎?
我認為在國際上的協議不可能如此比附援引,若要如此解讀,八一七公報就應如此寫:「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臺灣是中國的一部分,也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就沒有爭議。
所以我以為美國在八一七公報受制於中國大陸引用它和所有外交訂約國慣用的文字:「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臺灣是中國的一部分」而被動接受。
事實上美國應還是留了一手,只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臺灣是中國的一部分」,但不承認「臺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
結論:
包含聯合國第2758號決議、中美三公報及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的世界各國的建交公報上所接受的「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臺灣是中國的一部份,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的「一個中國原則」中所謂的「中國」,並不代表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均已如前述論斷。
在此前提下,我們是否可不視「一個中國」為寇讎,因「中國」不等於「中華人民共和國」。
如此一分析合理,對於促使中國大陸習近平主席對海峽兩岸或可産生更具創新的改革。
而這創新的改革是什麼?
就是2013/6/15北京吳(伯雄)習會所提的「一中框架」及「一中架構」。
也就是張亞中教授所提的「一中三憲」「兩岸統合」「兩岸三席」暨聯合報前總主筆黃年所主張的「大屋頂的中國」、民進黨前主席許信良所提的「中國議會」、北京清華大學國際關係研究院閻學通院長所提「兩岸蘇聯模式入聯」加上本人所提把台灣建設成如海南島博鰲之為亞洲首都般的世界地球國的首都。
詳言之,
什麼是台灣以「兩岸三席」模式加入聯合國?
在台灣的中華民國以「兩岸三席」模式入聯的主張,是台大張亞中教授在2003年即提出的主張。台灣期求在聯合國兩岸兩席,中國大陸已明確回應不可能,張亞中教授的兩岸三席論點,在2013年3月有大陸對台鷹派學者北京清華大學國際關係研究院院長閻學通就曾在台北表示兩岸可比照蘇聯模式入聯合國(參聯合報2013/3/31A13版),他指出:蘇聯當年在聯合國成立時有三個席位,在聯合國的名字叫做「蘇維埃聯邦共和國」,除了蘇聯之外,還有白俄羅斯、烏克蘭兩個加盟共和國進入聯合國席位,形成「一國三席」。對照張亞中教授十年前就提出的「兩岸三席」就是指聯合國有中國大陸一席、台灣一席、一中框架(一中架構),即是「兩岸三席」,與閻學通院長的看法有異曲同工之妙。聯合報2013年4月4日社論提到:在大陸,一國兩席(聯合國席位)等提法,過去皆曾出現過,但後來都以封口或否定收場。閻學通是大陸重量級學者,在(2013年初)北京習李體制接任之際,這次談話又進入了過去的禁區,或許可視為對岸將漸升高兩岸政治談判的投石問路。
2016.05.07
我曾在2015.05.12臉書寫道:
2015年5月8-9日歐洲及俄羅斯均在紀念二戰結束70週年。而聯合國憲章也在二戰結束當年(1945)的6月26日簽署通過(1945年10月24日生效實施,所以10月24日稱為聯合國日)迄今70週年。翻閱聯合國憲章第23條還是以中華民國為安全理事會常任理事國,迄未修正。只是中華民國在聯合國的代表權在1971年10月25日的聯合國第26屆大會上通過第2758號決議,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則依此取得原由中華民國政府擁有的聯合國代表權。
但我認為要中國大陸同意兩岸兩席(聯合國席位)是有困難。倘參照台大政治系張亞中教授的「兩岸三席(兩岸兩席加屋頂框架一席)」暨大陸對台鷹派學者清華大學閻學通教授(習近平的貼身學者)在2013年3月31日在台公開表示:兩岸可比照蘇聯模式入聯(即1945年聯合國成立時是屋頂蘇聯暨16個加盟共和國中的白俄羅斯及烏克蘭1+2,即一國三席被同意入聯),或許中國大陸還有可能接受。
很高興看到聯合報前總主筆黃年加入行列,縱然聯合報和旺報曾就一中同表及一中各表有諸多辯論。
許信良主張中國議會就好似歐盟議會。還有施明德發起大一中架構,您我中國大陸都對此有意見。但對您理想目標前進是有助益的。未來若再有他們兩位加入推薦,可能更有助益。
我的淺見或許不成熟,提供參酌。
北海道都沒有這麼美的北海道場
台灣重量級專家共議520後兩岸關係
中評社台北5月2日電/台灣大學政治學系教授、兩岸統合學會理事長張亞中日前假佛光山石門北海道場,邀請前“國安會秘書長”蘇起,前“外交部長”程建人,前陸委會主委張京育,前駐教廷大使戴瑞明,前聯合報社長黃年、聯合晚報發行人張作錦,觀察雜誌發行人紀欣,佛光大學國際長、兩岸統合學會秘書長謝大寧等重量級的“國安”專家及學者就兩岸520後的兩岸局勢充分交換意見。
會者普遍認為,“92共識”是1992年兩岸所達成的基本共識。2008年起兩岸關係能夠穩定發展,“92共識”是重要關鍵。蔡英文如果不能接受“九二共識”,520後兩岸關係將充滿著變數。
與會者認為,國民黨的挫敗,其中一個很大的原因就是失去了黨的論述及理想,未來國民黨的改造工作,首要當務之急就是建構一個完整,並且能夠帶領台灣走出困境的論述。與會者分別就兩岸未來可能解決政治僵局的方式交換意見。與會者認為,兩岸“主權共享,治權分立”是最符合目前的法理現狀,無論是“大一中屋頂”或“一中三憲”,都是值得參考的思維。未來的中國,一定是兩岸“共同締造”,而非誰吃掉誰,兩岸未來應積極在九二共識的基礎上,簽署和平協定,才能讓兩岸關係能夠有一穩定發展的結構。
與會者也認為,如果紅綠關係弄僵,台灣的安全、外交、繁榮、尊嚴都有將會受到影響,目前海基、海協兩會交流管道也可能阻礙。為了減少兩岸關係惡化對台灣所造成的傷害,國民黨有必要積極加強與北京的互動,以發揮保護台商及台灣民眾在大陸的利益。因此,今年的國共論壇,不但不應該停辦,反而要更慎重地積極推動。國民黨在未來應扮演好兩岸關係的安全閥,避免紅綠碰撞的緩衝器。
佛光山石門北海道場為迎接此次參與座談會的貴賓,特別在滴水坊準備豐盛素食。
北海道場是一庭極具文化氣息的道場。位於大屯火山群中的竹子山(1098m)、小觀音山(1070m)連稜往北的石門鄉中,海拔四百多公尺,佔地三十幾甲。擁有豐富的自然生態,令人目不暇給。櫻花、杜鵑、楓樹、台灣欒樹、山菊、菅芒、木槿等等各以其特色,美化北海。四季中不變的是筆筒樹,來自侏儸紀時代的筆筒樹,以堅持不變的綠意為北海山林帶來永恆的寶藏。
沿著朝山步道上山,佇立在一旁,慈悲守候的身影是三十三觀音,三十三觀音以不同的身相度化有緣人。參訪完三十三觀音後,映入眼簾的是一座灰色樸實的中國古城門,這就是北海道場。
北海道場的佛堂在三樓,面積不太,但清淨莊嚴,寧靜肅穆,伴著香煙裊裊,祥和的氣氛,令人心靈沉靜。佛堂供奉著三寶佛,四周的牆上有著一尊尊的小佛像,西單的牆上是一部銅雕的金剛經,時時提醒人們將經典法義運用在生活中。在佛堂後頭還有一大幅極樂世界說法圖,兩旁還有出自《觀無量壽經》的十六觀經圖,即為念佛人由憶念觀想阿彌陀佛之身與淨土,得以往生西方的十六種觀法,讓人對極樂淨土有更多的認識。
除了大殿、禪堂、會議室、視聽中心之外,北海道場還有一座藝術館,星雲大師以佛法闡揚真理,以慈悲激發善心,以藝術美化人間,因此,在各地創立許多的佛光緣美術館來展現佛教的真善美。而北海道場附設的北海藝術館正是在實踐大師的理念,將藝術與佛法融合,透過藝術美化人間,弘揚佛法。因此,北海藝術館不定期舉辦展覽,也邀請不同領域的藝術家一同來創作,透過藝術來展現生命的多樣面向,結合現代化的藝術,本著佛陀慈悲為懷,普化眾生的心願,讓佛教的弘揚朝多方位發展。
喜好禪修的人一定會喜歡北海道場,北海道場是一個很適合禪修經行的地方。經過歷年來的努力,已開闢了一座北海公園,是個自然的戶外禪場所。如果,您有一下午的時間,您可以選擇在北海公園禪修、經行、品茶、論道。坐在樹蔭下,遠眺著天與海的交際,和風徐徐、鳥囀蟲鳴,頓時心中的雜念妄想停歇止息,心與天地融合為一,感受大自然的脈動,讓祥和、寧靜充滿心中。
道場內有觀音殿及地藏殿。地藏殿是因應現代潮流少子化,對其倫理孝親,對父母慎宗追遠安放牌位便捷需求,設置孝親平台以供大眾之需。觀音殿供大眾修持,觀音殿環繞守護的是慈悲三十三觀音身影,三十三觀音以不同的身相度化有緣人。
北海道場是一座多功能的寺院道場,以最優品質呈現,禪修念佛、八關齋戒、藥師寶懺、講習會等,對心靈作更深度探討淨化,也提供都會人士舒緩祥靜空間,滌塵靜慮的心靈補給。
張亞中也藉由此次機會,向與會者介紹其新著《菩提樹下談政治》。該書不同於一般書寫角度,而是藉由“人間佛教”的理念,來談論當前台灣目前的政治問題,並為兩岸關係與中華民族的未來提出建設性的看法。不同於作者其它的嚴肅學術著作,本書匯集作者近年來所發表的百篇短文,議題廣泛,立論深刻,輕鬆易讀,意義雋永,是認識台灣政治及兩岸關係值得一讀的書。張亞中並稱,據出版社表示,第一刷三千本已經快賣完,顯示一般民眾對此一議題極有興趣。
以下是聯合晚報發行人黃年先生為《菩提樹下談政治》,所寫的序:“達摩之智、觀音之慈”。原文刊登如下:
張亞中教授在本書說:學佛,悟佛,行佛。
亞中是一位智慧與實踐雙修的公共知識份子。智慧:他在世局與兩岸的知識創作上,自完體系,成一家言,本書更輯集了他的一些性情小品,尤見其胸臆之廣博與精微。實踐:他縱橫奔走兩岸政壇學界,甚且走上街頭推倡政治主張,放洋演說,又曾是洪秀柱“道路”(The Way)論述的主要建構者。亞中的智慧,是同體大悲;實踐,是摩頂放踵。
我和亞中是不打不相識。
二〇一〇年我在《聯合報》撰發<“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元旦感思>系列社論六篇(元旦六論),闡述“一中各表/杯子理論/屋頂理論”的兩岸思維。社論刊出後,亞中與黃光國教授、謝大寧教授三人聯名在旺報發表了六篇系列評論<六問聯合報>,闡論他們創議的“一中同表/一中三憲/兩岸統合”,並指“一中各表”等於獨台,等於“台獨”,等於偏安。
我為<六問聯合報>寫了一篇答覆文字,題為<“一中各表”等於“台獨”偏安?>。當時,我一〇六歲的岳父正病篤彌留,我在陪病榻前寫完這篇文稿,於一月二十五日在聯合報刊出。
我在該文指出,<元旦六論>與<六問聯合報>的共同處大於相異處。最大的共同點有二:
一、都是“泛屋頂理論”。例如,<六論>所指的“一中”,是指“第三概念”或“上位概念”的“一中”;此與<六問>“第三憲”所指“一中”應有交集。
二、皆認為北京是主要變數。<六問>指北京不可能接受“一中各表”。<六論>則指,若要北京接受“一中三憲”,則北京自應先接受“一中各表”。因為“一中各表”是“一中三憲”的前提條件。
這篇答文的核心概念是:我認為,就發展面而言,“一中各表”與“一中三憲”是名異實同。六年後的今天,我覺得,我與亞中的相異處仍有,但共同處也更大。只是,我強調的是一中各表的“過程論”,亞中強調的是一中三憲的“目的論”。
我相信,我也期盼,兩岸未來的解決方案可在“一中三憲”的架構下實現。我們可用不同的語言來表達這類的思考:
一、可用“現在進行式的一個中國”、“杯子理論”,或“一中各表”,來表達“過程論”。這就是亞中所說的“一中兩憲是兩岸的存量”、“在治權方面是互為主體”。
二、也可用“共同締造論”、“大屋頂中國”,或“一中同表”,來表達“目的論”。這也就是亞中所說的“第三憲是兩岸的增量”、“在主權方面是共有主體”。
亞中說:“和平協議”就是在尊重確定兩岸“存量”(一中兩憲)基礎上的“增量”(第三憲)協議。我完全贊同。
亞中主張,兩岸“分治而不分裂”。這應當也是我在“大屋頂中國”中所關注的“主體性(分治政府)”與“連結點(大屋頂中國)”。
若用亞中的語言來說,我們共同認為,沒有“一中兩憲”的存量,即無“一中三憲”的增量。因而,我雖比較關注“一中各表(兩憲)”的“過程論”,亞中則似乎比較注目“一中同表(第三憲)”的“目的論”,但我們同為“九二共識升級版”的支持者。
亞中的“一中三憲”已成兩岸的一幅旗幟,且大陸民間方面向未排擠或否定此論。這是兩岸值得珍惜的一條思維路徑,期待能夠繼續拓寬夯實。
亞中的智慧與實踐,兼有儒、釋、法、墨的風采。儒以天下為己任,釋為同體大悲,法主創規立制,墨是兼愛非攻、摩頂放踵。身軀魁梧的亞中,貌有達摩之智、鍾馗之威,常作兩岸獅子吼;爾今在菩提樹下其言諄諄,必也會令人見到他的觀音之慈。
2016.05.01
據新聞報導:馬英九總統指示全力護漁。“海巡署”、“漁業署”4月29日證實,護漁第1槍,將共同派出巡護船,5月1日從高雄港出發,前往沖之鳥礁附近公海執行聯合巡護任務,捍衛漁民權益。
看到這則新聞,我有如下分析:
我曾在2015/9/5臉書貼文:「台灣旺報2015/8/21報導:中國大陸評估,台灣政權明年篤定輪替,兩岸關係面臨難題。《陸評估,綠執政會聯美日抗中》。 (附件1)
台中一中百週年台北校友會特刊,校友謝聰敏(前立委)撰稿引用2015/5/29自由時報報導:國安會在圓山指揮所的兵推,模擬中國大陸為爭取釣魚台主權和日本開戰,美國軍力介入,要求台灣加入美日同盟,俄國又與中國大陸結盟,台灣不願與中國大陸聯合對抗美日,中國大陸以大軍壓境,遂有這次軍演。」 (附件2)
2015/5/29報載的這個兵推,我解讀為假設中日為釣島衝突,美日結成同盟,邀台灣加入,台灣沒加入;中國大陸看到美日結盟,乃和俄羅斯結盟並邀台灣加入。台灣為保持中立也沒允加入。中國大陸遂以大軍壓境攻打台灣,而有此兵推。針對此一兵推報紙未再做其他詳細報導。
其實此時重要的變數便是美日是否在中國大陸攻打台灣時會來支援協防台灣?
亦即中國大陸為何不以中俄同盟和美日同盟為釣魚台開戰而只攻打台灣?
其實中國大陸攻台是在試探美日是否會為台灣與中國大陸開戰?
我從各項資料分析,台灣也有很多人和我同樣看法,美日不可能也不會為台灣和中國大陸開戰。
所以美日中都克制著千萬不能為釣魚台發生軍事衝突。以免引起中國大陸以武力攻打台灣,而美日又不敢為台灣和中國大陸衝突。
今年2016/4/26日本公務船在「沖之鳥」礁扣捕台灣屏東琉球籍漁船「東聖吉16號」,船主應日方要求繳交600萬日幣(新台幣176萬元)「罰款」後,日方釋放人船。
針對此事馬英九總統指示全力護漁。“海巡署”、“漁業署”4月29日證實,護漁第1槍,將共同派出巡護船,5月1日從高雄港出發,前往沖之鳥礁附近公海執行聯合巡護任務,捍衛漁民權益。
日本竟然敢在和台灣簽了台日漁業協議(從協議圖上看沖之鳥礁並未屬於協議範圍)後在馬蔡政權即將交接之際,膽敢把沖之鳥礁視同島嶼而以其週邊200浬為其經濟海域而不准台灣漁船前往捕魚,對於進入者不只予以逮捕扣船,還要拿錢換回人船。依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121條第3款規定,不能維持人類居住或其本身經濟生活的岩礁,不應有專屬經濟區或大陸礁層,台灣政府認為沖之鳥礁僅為岩礁,不是島嶼,不能主張專屬經濟海域。日本居然膽敢故意破壞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而美國也默許日本破壞聯合國海洋法公約。
我個人以為美日(尤其日本)是在修理台灣,試探中國大陸會否出面協助台灣護漁及為沖之鳥礁事件與日美發生衝突。事實上中國大陸不會笨到會為沖之鳥礁去為台灣和日美發生軍事衝突。
經由上兩分析,如此一來,台灣就夾在日美及中國大陸之間,好似什麼不好的結果我們都得遭遇。
但從另外一個角度看也就是台灣的地位在日美及中國大陸間的確非常重要,我們要如何充分發揮台灣的地位優勢,創造台灣永遠不墜的全球政經地位,便有賴全體人民和台灣領導人如何帶領台灣走出困境,進入順境。
(回應網友留言)
2016.05.01
任台北市台中一中校友會理事長一二事
2016/4/30校友通訊投稿
(感謝校友支持,由我服務處主任也是我的侄女林亭君當選台北市議員,他的父親林大熙也是我們台中一中高中畢業校友,所以林亭君議員算是我們校友的女兒)
我告別25年議員生涯,想享受退休生活,所以宣布只想把林文卿理事長任期做滿,就不再尋求連任。
除了在農曆年過後主持接任理事長後的首次新春團拜,我的首次主持,也是吳敦義校友學長(高我一期的47期)副總統任內最後一次的參加校友會新春團拜,讓我們感受到校友們特別的有情有義。而吳副總統以下一席話,令人敬佩(我曾發表在臉書上)。
「仁者,以大事小。智者,以小事大。上帝對東西德、南北越、南北韓都很公平切割,獨獨兩岸分立卻一大一小,兩岸領導人如何因應,就需有仁智之別。」
他又說:「政府施政對人民可説是以大事小,也應以<仁>善待人民,我擔任南投縣長、高雄市長及行政院長就是本此<仁>的原則以待人民」。美哉斯言~。
我一早搭六時半高鐵至台中,進入雙十路的新校門(原圖書館後方光中亭的旁邊。在育才街上的舊大門已圍籬正要施工,據校長稱校門下方開挖到日據時期的基礎,被市府停工至今),同學正在集合,我乃自己在校園逛了一圈。只有對現在的校史舘即以前的禮堂還有印象,校史館前方的莊敬樓,似為我們在校時就已存在未拆,其他大概都已拆建新房,校長室所在的行政大樓正是以前行政紅樓的位置所在,所見均已不復記憶。由校史館走入操場看到左邊的學生第一、二宿舍樓房,該位置正是我在學當年的一層樓僑生宿舍及原住民同學宿舍。再往前看操場對邊有兩棟樓,靠宿舍的左邊這棟是體育運動館,右邊那棟是音樂館,而這位置是我在學時的一整排一層樓的木造教室。當年我參加吳博厚音樂老師帶領的管樂隊,我吹奏降E調的黑管(當年趙少康低我一期,也在樂隊是小喇叭手),樂器室就在現在的體育運動舘位置,每天升旗典禮前及降旗典禮後都有樂隊的練習,尤其是降旗後團練時間長,每年參加台中市音樂比賽都得冠軍,樂隊除了註冊免學雜費外,每學期至少記一個大功,比賽冠軍又加記一大功。我又參加網球校隊轉戰全國各地,也常被記大功,曾經還有操行成績破百的時候。
經過操場來到光中亭的位置也就是雙十路的新大門,校區巡禮結束。
101週年校慶首由台中一中及台中女中儀隊表演,再由陳校長介紹來賓及致詞。
來賓首由台中女中校長致詞,再由也是一中校友的李中議員致詞,第三位再由我這遠道南下的台北市台中一中校友會理事長致詞,後才由在地的台中市台中一中校友會陳國光理事長、校友基金董事長、家長會長結束致詞。我因不知要上台講話,臨時被點名上台,乃簡短致詞如下:
恭喜在場各位同學,今天你們已踏上成功的第一步成為本校同學,期望你們堅守初衷,將來一定能享受勝利甜美的成果。今天你我大家以一中人為榮,期待將來一中及我們能以你們為榮。祝福母校生日快樂、校運昌隆、各位學業進步。
典禮在頒獎及節電裝置啟用儀式後結束,我隨即趕高鐵北返參加其他忙碌的活動,結束半天往返台中的行程。也為新接任校友會理事長完成另一個任務。
我是林晉章,老家是神岡社口(豐原旁邊),老台中市中區民族路(市府路口)出生,小學讀台中市大同國小,民國50年考入台中一中初中部,民國56年台中一中高中部畢業(初中畢業是第25屆,高中是第28屆,換算期數為第48期,我父親林嘉珠是第17期。)
今年年初在林文卿理事長(去年2015年台中一中母校百週年慶曾率台北市校友會代表風光熱烈參加)過世後我被推選為繼任的台北市台中一中校友會理事長,我因已在台北市議會議員任滿25年不再續任。
2016年4月29日上午母校舉行101週年校慶活動,我首度以台北市台中一中校友會理事長身分隻身代表前往,原台北市台中一中校友基金會王紹宗董事長也應允參加並接受捐贈圖書表揚,後可能因身體不適而未能前往,母校特保留此奬,將親自頒到王董事長手中。
以前的禮堂,現在的校史館 | 光中亭,在雙十路新校門右手邊 |
左邊是體育運動舘,右邊是音樂館,左邊是以前管樂隊團練的舊教室所在 |
101週年校慶大會 |
2016.05.01
「民代論壇」不但是台灣地方民意代表交流的園地 ,也是全球地方民代,自由發表公共意見的媒體,目前除了台灣的地方民意代表外 ,還包括了日本、香港、馬來西亞,以及韓國的地方議員加入我們的陣容 ,我們希望藉由沒有政黨、立場的公共意見表達 ,深化各國民主政治和地方自治的理想,我們歡迎除了惡意人身攻擊以外的公共意見,在這裡自由交流。 未來,我們希望擴大結盟到全球的地方議員,成立一個非營利性的全球地方議員組織。
The Taiwan Local Councils Representatives Community Forum (“TCF”) uses the social network Facebook (“FB”) as a communication platform for local councils in Taiwan to share a lot of information and topics that they’re willing to or are interested in talking about publicly. At the TCF’s FB, local councils without intending any personal attack look beyond partisanship to focus on expression on the public opinions in hopes of deepening democratic politics and autonomization. Surprisingly, through FB, some foreign councils from Japan, Hong Kong, Malaysia and Korea have recognized TCF and have been expressing their interest in visiting the TCF’s FB and being friends of TCF. With that social network success, TCF anticipates that one day a global non-profit organization functioning as TCF could be initiated as an establishment for councils across nations for the same mis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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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地方民代公益論壇」網站已經於日前改版完成,歡迎各界對「地方議會議事透明化」,以及對「地方議員問政現代化」等議題有興趣的人,登錄以下網址瀏覽:http://www.tcforum.org.tw/bulletin.php
The new designed website of the Taiwan Local Councils Representatives Community Forum (“TCF”) provides abundant information and is very user-friendly. Those who are interested in topics on “The Transparency of the Operation of the Parliament” as well as “The Modernization of the Councils’ Interpellation Abilities” are welcome to link (http://www.tcforum.org.tw/bulletin.php) to view the foregoing topics in a general glance.
「民代論壇」不但是台灣地方民意代表交流的園地 ,也是全球地方民代,自由發表公共意見的媒體,目前除了台灣的地方民意代表外 ,還包括了日本、香港、馬來西亞,以及韓國的地方議員加入我們的陣容 ,我們希望藉由沒有政黨、立場的公共意見表達 ,深化各國民主政治和地方自治的理想,我們歡迎除了惡意人身攻擊以外的公共意見,在這裡自由交流。 未來,我們希望擴大結盟到全球的地方議員,成立一個非營利性的全球地方議員組織。
2016.04.30
2008年夏進入台大政治學系碩士在職專班(EMPA)第八期,至2014年7月31日晚通過論文口試。在學期間可能是議員工作忙碌從未參加過研究生論文發表會,今日已卸任議員特至台大校本部新的社會科學院自行補參加。尤其是聆聽曾參加「台灣地方民代公益論壇」活動的新北市劉美芳議員發表的「分析香港佔中運動失敗的原因」及另一場「台灣各界有関九二共識之論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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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26
2015.08.23 在LINE群組與友人討論電影「真善美」
群友貼:
(電影「真善美」的啟示)
16歲時和66歲時看同一部「真善美」電影,竟然有很大差異的感受。年輕時欣賞它的音樂、風景,現在重看依然如此,只是別有不同的啟示,不知大家對電影中下列對話見解如何:
1、瑪利亞離開修道院時,院長說:上帝把門關上,祂會另外開一扇窗。
2、郵差勞夫與大小姐莎利在後花園歌舞時,
勞夫:要給史奈德上校電報,他從柏林來此,停留在...別讓妳爸爸知道。
莎莉:為什麼?
勞夫:因為妳爸爸自視為奧國人。
莎莉:我們都是奧國人。
勞夫:而那些認為你們該是德國人的,他們不希望這樣。他們已準備好...我希望你爸爸不會惹上麻煩。
莎莉:別擔心我爸爸,他是海軍大英雄。
勞夫:我知道,我不擔心他,但我卻擔心他的女兒。
莎莉:我?我?為什麼?為什麼?你是那樣...
勞夫:因為妳是太年輕了。
3、在家中宴會後,孩子們一一道晚安走上樓,
史奈德上校:你想讓我們相信,只有奧國有獨特高尚的品德嗎?
艦長:我們有些人喜歡以悠揚歌聲,對抗醜陋德國的威脅。
史奈德上校:駝鳥喜歡埋首於沙中,有時藏於國旗裡,或許有人警告你,統一即將來臨了。艦長,或許你會面臨一個音樂會。
艦長:如果納粹占據奧國,你會是整個喇叭隊。
1938年,德國納粹政府以(同文同種,歷史上不可分割)為理由脋迫奧國統一,當時奧國人發生「你是奧國人?還是德國人?」的國家認同錯亂問題;艦長一家人寧可冒險逃難到美國,不願祖國被統一,美國人當時拍這部感人的電影,竟然可以投射到50年後的台灣人處境,令人感慨無比!
林晉章在line群組回答:
很好的感受。
希特勒不是在德國出生,他出生在奧地利。(台大明居正教授出題目:拿破崙、史達林、希特勒是那裡人?)
德國用武力統一,戰後現奧地利還是獨立。
夏威夷有很多日本移民,當年公投是否獨立,美政府沒料到夏威夷卻公投成為美國的一州。
2016.04.20
台灣地方民代公益論壇2016年4月20日發函至內政部,副本給 立法院、行政院、各縣市政府、各縣市政府社會局,請求釋示人民團體法第28條第2項、第33條第2項、第54條規定「報請主管機關核備」之「核備」究何所指?是指「核定」、「核准」或「備查」?或另有所指?
函之詳細內容如下:
主旨:請人民團體法第28條第2項、第33條第2項、第54條規定「報請主管機關核備」之「核備」究何所指?是指「核定」、「核准」或「備查」?或另有所指?請釋示。
說明:
一、人民團體法
(一)、第28條(會員代表之選任及選區之劃分)規定:
人民團體會員(會員代表)人數超過三百人以上者,得劃分地區,依會員(會員代表)人數比例選出代表,再合開代表大會,行使會員大會職權。
前項地區之劃分及應選代表名額之分配,應報請主管機關「核備」。
(二)、第33條(經費來源)規定:
人民團體經費來源如左:
一、入會費。
二、常年會費。
三、事業費。
四、會員捐款。
五、委託收益。
六、基金及其孳息。
七、其他收入。
前項第一款至第四款經費之繳納數額及方式,應提經會員(會員代表)大會通過,並報請主管機關「核備」後行之。
(三)、第41條(工作人員之選任)規定:
社會團體選任職員之職稱及選任與解任事項,得於其章程另定之。但須經主管機關之「核准」。
(四)、第54條(章程名冊異動之核備)規定:
人民團體經核准立案後,其章程、選任職員簡歷冊或負責人名冊如有異動,應於三十日內報請主管機關「核備」。
(五)、第55條(許可之廢止及延長)規定:
人民團體經許可設立後逾六個月未成立者,廢止其許可。但報經主管機關「核准」者,得延長之,其期間以三個月為限。
(六)、第56條(人民團體之合併及分立)規定:
人民團體因組織區域之調整或其他原因有合併或分立之必要者,得申請主管機關「核定」合併或分立。
行政組織區域變更時,人民團體名稱變更者,應將會議紀錄函請主管機關「備查」。人民團體名稱變更者,不得與登記有案之人民團體相同。
依前項規定議決之人民團體,其屆次之起算,應經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議決。
二、又觀諸民國88年1月25日公布之地方制度法第2條第1項第4款及第5款之規定︰
第4款 核定︰指上級政府或主管機關,對於下級政府或機關所陳報之事項,加以審查,並作成決定,以完成該事項之法定效力之謂。
第5款 備查︰指下級政府或機關間就其得全權處理之業務,依法完成法定效力後,陳報上級政府或主管機關知悉之謂。
地方制度法第2條用詞之定義規定,顯無「核備」之用詞。
三、人民團體法上揭條文分別有「核備」、「核定」、「核准」、「備查」之不同規定,觀諸「核定」、「核准」、「備查」之文字非常明瞭清楚,唯對於該法第28、33、54條規定之「核備」,則不知究竟是需「核定」、「核准」或「備查」?鈞部是否應就人民團體法之「核備」、「核定」、「核准」、「備查」予以適當修正統一規定,以正視聽,並供人民遵循。
四、以上,尚祈釋示。
理事長:林晉章
2016.04.09
解決內湖塞車問題,到底是柯P的輕軌捷運還是----?
我提出一個事實供捷運局及柯P暨市民參考。
世界上高運量地鐵捷運都為六節車廂,中運量皆為兩節車廂。
(民國82年捷運木柵線於5月、9月,分別發生兩起火燒車意外,事故原因是木柵線使用的電聯車在法國是兩節車廂為一單位行駛,到了台北硬改成四節車廂,因原兩節車設計是一節車廂的一對車軸煞車時該節車廂的其他車軸煞車會自動連動煞住,另一節車廂的車軸煞車不會連動煞住,但一節對一節車廂推不動,車子自然停住。
但因是台灣獨創為兩個兩節車廂連結成世界獨一無二的四節中運量車廂,又疏忽了將原兩節車廂的煞車連動改良,致一節車廂連動煞住時,因台灣改良為四節,其他三節沒煞住,三節推一節,四節車子還是會動,導至已連動煞住的一節車廂繼續行進,煞車咬死,輪胎空轉摩擦過熱起火燃燒,當然發生火燒車。後經系統調整設計,連動煞住由原來一節改為兩節連動煞住,剩下未連動煞住的兩節車推不動已連動煞住的兩節車廂,車自然停止。)
所以我對捷運局、柯P及市民建議,既然當年就已知道兩節中運量車廂運量不足而增改為四節中運量,且車站站體係設計為六節車廂預為將來四節運量不足時之擴充準備,而今四節車廂運量已感不足,捷運局為何沒人向柯P提改進建議,將文湖線四節車廂增為六節車廂?至柯P提出蓋輕軌捷運要改善內湖塞車問題,既耗時又費錢,遠水救不了近火。這是現行最快可解決內湖塞車及內湖線運量不足的方法。
倘捷運局現主張四節車廂不能擴充為六節,那當年為何花那麼多錢去蓋六節車廂的捷運站台?
但台北市木柵內湖線當時就為了節省經費,且預估乘車人員沒高運量那麼多,但中運量二兩節車廂又嫌不足,加以高運量捷運迴轉半徑大,要徵收土地拆民房蓋捷運困難度大,便設計了全球唯一的中運量由兩節車廂擴充為四節車廂營運,但又怕四節車廂運量不足,為了長遠打算,早年設計斥資所有木柵內湖(文湖缐)捷運車站都設計建造為全球獨一無二的中運量六節車廂站台(各位搭文湖線捷運請仔細觀察我說的對否)。
2016.04.07
持這種護照出境,就不讓出境不就解決了。
若有爭議,就由法院去判決。
就看法院敢如何判?
看中華民國台灣是否是個法治國家?
老師的教育內容是民族的將來根基。
看看大陸老師的教學內容,也將會看到講台底下孩子的觀念轉變。
台灣要更努力。
男老师上课被偷怕,惊醒千万人!
2016.03.22
街道或公園沒有垃圾桶,台北或台灣做得到嗎?主其事者會不會被駡慘?
驚奇日本:為什麼日本街上沒垃圾桶還這麼乾淨?【なぜ街にゴミ箱がないの?】~ビックリ日本~
2016.03.20
日昨(2016/3/19)國民黨主席補選第二場電視政見發表會,今日(3/20)聯合報報載「洪秀柱一中同表傷黨太深」,我有一些疑點,不知對錯與否,就教於大家。
如果「一中同表」傷黨太深,相對應的不傷黨的就是「一中各表」才是國民黨的現在共識,很清楚「一中各表」的「一中」就是「中華民國」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兩岸各自表述,應該沒有爭議。
而洪秀柱在去年總統提名後所提出的「一中同表」的「一中」可能有三個意涵:「中華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超越中華民國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中框架」。
我從來沒聼過柱姊說過「一中同表」的「一中」是「中華人民共和國」。
原來她也沒說「一中同表」的「一中」是「中華民國」,但後來被逼急了曾解釋說她的「一中同表」的「一中」是「中華民國」,但也無濟於事,總統提名還是被拔掉。
我一直以為柱姊「一中同表」的「一中」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也不是「中華民國」,而是超越「中華人民共和國」及「中華民國」的「一中框架」。
如果是這樣,我覺得國民黨及台灣均有「改善現況」的可能,台灣會更好。但可惜國民黨沒有接受這個看法,終於兵敗如山倒。
「一中各表」及「一中同表」的「一中」究何所指?特就教於各位。
2016.02.22
針對劉玲玲臉書上面的臺灣經濟問題,我提出個人淺見留言於其臉書上:
不管馬政府或小英政府都想加入的TPP及RCEP,美國及中國為了不想得罪另一方及為了自己,都不讓台灣在第一輪加入,都說第二輪才來加入,我認為困難重重,不那麼容易,妳的看法?
各國礙於中國大陸沒點頭也不敢單獨和台灣簽FTA或讓台灣加入區域經濟合作組織,那以外貿為導向的台灣,它的產品在國際上價格無法和韓國等等各國競爭,台灣產品賣不出去,外國人及本國人怎會想在台灣投資?台灣內需市場小,外銷又賣不出去。
投資不來,就業機會少,薪資當然提不起來。
台灣怎麼辦?坐以待斃?還是有何高招渡過?
就是像陸客來台觀光一樣,等你投資擴充了,一下緊縮來台觀光客,看來又苦了台灣投資者。
台灣產品因ECFA銷大陸還有可能銷過去,但占台灣出口比例就太高了。說緊縮就緊縮,任人擺佈。
*1907童子軍由貝登堡爵士(1857-1941)創立。
*1911英國露營協會(Camping
and caravanning club)成立。
*貝登堡爵士(1919-1940)任英國露營協會會長。
*1933 世界露營總會(FICC )成立,英國露營協會是發起會員國,貝登堡爵士時任會長。
*(貝登堡爵士在1941年去世後,英國露營協會至1949年一直沒有會長)。
2016.02.21
上午10點,台北市台中一中校友會於長安東路之校友會舘舉辦2016年新春團拜,共有50位校友參加團拜和摸彩,由擔任理事長的我主持。副總統吳敦義校友特抽空蒞臨與校友寒喧,並簡短發言。
我亦在林興茂臉書提出個人淺見:
吳副總統一席話,令人敬佩。仁者,以大事小。智者,以小事大。上帝對東西德、南北越、南北韓都很公平切割,獨獨兩岸分立卻一大一小,就需有仁智之別。
他又說政府施政對人民也應以「仁」善待人民。美哉斯言~

問題:
所稱「一中」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還是「中華民國」?抑或是「一中」屋頂?既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也不是「中華民國」?
說明:
如「一中」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那台灣從這次2016總統大選結果來看,會有一半以上的人不能接受。
那「一中」究何所指?
馬英九總統一再堅持及國民黨的「九二共識 一中各表」黨綱中的「一中各表」的「一中」究何所指?依照馬英九總統在2013年6月下旬台北市議員在總統府與他的會談中,明確回答我的詢問,「一中」的「中」就是指「中華民國」。難怪中國大陸對馬也不快與不耐。
回覆2016.01.30陳謙文臉書上的KMT黨產問題,我提出個人淺見留言於其臉書上:
其實黨產公開透明化問題,非常單純,只要依法辦理即可,只是主事者要辦不辦及全體黨員有無如此需求?(應該是有)。
在政黨法還沒通過前,政黨目前是受人民團體法的規範,和一般社會人民團體、職業團體同,在總章上規定所有人民團體每年需有財務收支決算報告及資產負債表送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各種團體均遵照辦理,殆無疑義。
而人民團體法內也沒有因政黨屬性較自主而排除人民團體法內有関財務收支決算可以不送黨員(代表)大會的除外規定條款。
但很奇怪做為人民團體法的主管機關對其他團體監督很嚴,獨獨對各政黨不守法,不將財務收支決算表送黨員(代表)大會通過,也不曾加以糾正(我想是不敢糾正)。
我做為陽春黨員就一直有這疑惑,我以為因我不是黨員代表,所以看不到。
直到我當了當然黨代表(因當時是直轄巿議員),還是沒有財務收支決算表,大會看不到,每次大會都是大拜拜,程序不合人團法也沒人質疑,我要發言也抽不到,寫書面也不回應。
後來我想可能黨代表大會休會期間由中央委員會代行職權,可能中央委員會看得到財務收支決算表及資產負債表,我乃參加中央委員競選,幸獲當選,但當開中央委員會時也沒有財務收支決算表及資產負債表,當時也是大拜拜,沒人理會沒有財務收支決算表及資產負債表是違反人團法規定的,要發言也要抽籤又抽不到,書面發言也不回覆。
後來我在議會黨團正式提議做成決議送市黨部轉中央黨部詢問不提財務收支決算表及資產負債表是違反人團法規定,也是石沈大海(我合理懷疑可能議決受壓力而未發文)。
直到我自己接任議會黨團書記長,我再在黨團正式提案,沒一個議會議員黨團成員說我主張不對,乃做成決議,我正式發函市黨部轉中央黨部回應,果真回函,但還是「死鴨硬嘴皮(台語)」,説可以不送黨員代表大會乃是我國民黨黨章授權一個辦法,該辦法再授權一個要點的規定可以不送黨員代表大會。我去國民黨網站上查,也查不到此要點。但我們學法的了解到,人團法若沒規定有関財務收支決算表及資產負債表送黨員代表大會的規定「若黨章另有規定者(不必送黨員代表大會)從其規定」,這個黨章之授權是違反人團法而應無效。
(馬王黨紀處分之爭就是法院判決馬撤銷王黨籍未依人團法規定需經黨代表大會通過,僅依黨章授權訂定的考紀辦法由考紀會議決撤銷王黨籍,該程序及考紀辦法均違反人團法而無效,致判決馬敗訴)。
我仍不服,乃利用一次黨秘書長到議會和議員餐敍的機會(我記得在信義路靜園餐廳)當面提出,那知秘書長很不高興的表明不予答覆(我當時是沒再當場給秘書長難堪),從此我變為中央黨部的拒絕往來戶。
我後來想也許中常會中常委會看得到財務收支決算表及資產負債表(當然含黨產),那知他(她)們異口同聲回看不到,問何以不提,答:不敢提、不能提(我猜測,因沒人回應),否則下次就選不上中常委。
朱立倫當過副主席要選黨主席,別人問他黨產,他說他也不知道,但當時流出朱立倫是主管黨產的副主席。聽說他當了主席,黨產只是一張A4紙交待。現在他也辭主席了。
黨產啊!黨產。誰知曉?怎麼每次選舉就讓他人拿來消費國民黨?
期望全體人民、全體黨員應發揮法治精神來督促黨及政府的透明民主,媒體也應加油,他們對此種消息不想深入了解也不會報導,是台灣人民及黨員的悲哀。

但問題是台灣和日本不同,日本沒有國際上國家被認同的問題,台灣被排除在聯合國之外,世界各國不敢和台灣簽訂FTA,外貿導向的台灣產品在國際上無法競爭,賣輸別國,本國人外國人不來台灣投資,GDP成長率破1%以下,失業率降不下,看負利率也救不了。

這是聯合報今2016/1/28二版頭條報導。我以為任何人願意出來挑戰爭取大任(黨主席或總統均同),我們均應予以肯定與尊重。
但最重要的是她(他)們能帶給國民黨及台灣什麼樣的未來?
如果只是為了防000,或為了自己一己之私利或做為他人棋子(墊腳石)或只求當黨主席而選甚或只為國民黨自身的利益(如再度贏回執政)而沒有如何帶領台灣走出藍綠惡鬥的困境的方向和做法(此次總統大選國民黨以朱換柱就是朱沒能提出比柱的論點更有說服力的參選理由,當時洪蔡兩個女人對決,洪的論點或有機會一搏,可惜洪的主張還沒全部表達完就被換掉),那國民黨主席還是白選,一年後二年後或四年後國民黨還是爬不起來,除非民進黨自己犯錯被人民唾棄下台。
截至目前為止,看不出要出來選黨主席的人提出什麼為台灣為國民黨的良藥解方,好似只在與民進黨拼誰比較偏綠。只有洪秀柱是依照黨章、憲法在表述並提出未來國民黨及台灣走向,所以目前我是支持洪秀柱的理念。從各方得來訊息,還是到處有人在卡柱,她出線的機會阻力重重。我在朱換柱前曾在報紙投稿國民黨應在換柱前先來個黨內大辯論,可惜朱及國民黨中常會、中央委員及黨代表均沒支持黨內公開大辯論,結果國民黨大敗。此次我再提出國民黨應在主席補選前舉辦如何帶領台灣走走台灣困局的黨內大辯論,一年、二年、四年後甚或八年後國民黨或還有再起之機。
1992年初,我以國際獅子會總監身分在蘇聯解體,波羅的海三國獨立後,率團造訪俄羅斯及波海三國。當我們一行由莫斯科搭火車抵達波海三國首站愛沙尼亞的首都塔林,在旅館check in辦理入住手續,這時櫃台人員知道我們來自台灣,還特別把她的電腦秀給我們看,是有宏碁商標的產品,我們深以為榮,在聊天中我問她對中華民國台灣的商標,還能說出其他嗎?她毫不猶豫的說:「evergreen」長榮海運,我團員都承認它也是代表台灣的一個世界性服務標章。寫這一段是要紀念追思張榮發先生對台灣經濟的貢獻。
(後記:當時全球各地都是日本SONY---等大型廣告,曾幾何時,去過中亞哈薩克、吉爾吉斯等國家的親友回來訴說,日本廣告已不見,全部是韓國的三星、LG等廣告,台灣已不見了,不勝唏噓。)
最近總統大選,民間在流傳大家不要再票投(台大)法律系畢業的總統候選人。
幸好沒有人說不要票投(台大)政治系畢業的候選人。
我以台大政治人為榮----。」
(註:陳水扁、馬英九、蔡英文都是《台大》法律系畢業)
(回覆留言)
但是世界上學法律當律師的人當國家領導人也所在多有,只是台灣太特別了,居然是法律人連著來。陳水扁當總統時,副總統呂秀蓮學法律,他的行政院長張俊雄、謝長廷、蘇貞昌都是學法律。
我曾經在彰商台北同學會(大多支持綠-我的感覺)致詞表示,陳水扁若能將行政院長找彰商畢業校友擔任,台灣經濟會更好,大家都會心的笑了。
2015.12.26
蔡英文主席昨(2015/12/25)晚電視辯論提到當選後將邀常態性朝野共商國是,但馬總統邀她,她從未參與,還批馬的維持現狀是黑箱的。
公元2000年陳水扁當選總統,邀當時選戰失利仍任國民黨主席的連戰入府共商國是,連主席展現風度入府𣈱談建言,離府不到30分鐘,行政院長宣布核四停建打臉連主席。
台灣人民真是好騙難教(台語,洪秀柱新書發表會講)
陳水扁、連戰與核四 - 中時電子報
蔡英文拋「求同存異」,拒談「九二共識」。但依大陸百度百科對「九二共識」的定義是:「九二共識的核心是一個中國,九二共識的精髓是求同存異」,莫非蔡英文已接受九二共識及一個中國原則?
難怪旺報黃忠榮記者說「蔡調整兩岸政策,向藍營趨近」。
我後來也質疑警方做法不當。
這都是陳年往事,希望現在不會再有這種程序不正義的事情發生。
我當台北市議員時,有一天大直地區一個選民早上打電話給我,說昨晚他們夫妻倆人及兒子在家看電視,後來管區警員來家中問兒子000是你嗎?答:是。警察說你房間在那帶我去看,一下子出來了,警察對父母說,兒子需同警察一起至警局一趟。家長不疑有他,也就同意兒子跟去,那知一個晚上沒回家,第二天父母才來電求救。
我馬上電大直派出所,他們說有這人沒錯,因昨晚警察在兒子的房間經人檢舉有搜到毒品,所以警察晚上將兒子以持有毒品現行犯予以逮捕,因夜間無法送地檢署,所以留置至白天才送,會請父母去保出來。
後來我開協調會指警察局的程序不正義,請其改善。
某一年台北市長、議員、里長一起選舉,一個里長在餐廳宴請他的環保義工的鄰長們,可能是競爭對手檢舉賄選,當夜半夜,這些老鄰長一個個被警察在睡夢中叫醒,帶到地檢署接受訊問,至天亮後才釋回,當然那個里長還得拿錢才保出來(事後該里長判決沒事,但無心力選舉,終於落選)。
明明是沒有搜索票或拘票,但僅憑警察一句話,這些老人都乖乖在半夜去接受訊問。事後聽描述明明是被動被請去警局及地檢署,結果筆録印妥的第一句話是:「請問你來這裡有什麼事?」就開始問答。
我後來質疑警局是明知傳喚不合法,而以筆録第一句話載明是當事人自願前來接受訊問且願意接受半夜訊問,法治程序正義不足,而人民法治觀念不足也是助因。
難怪白曉雁命案就是假便衣警察在白曉雁校門口佯稱便衣警察而將她綁架殺害。
也看過八點檔連續劇,劇中演制服警察晚上到百姓家中把在客廳看電視的家人說你犯了一個打人傷害罪,跟我去警察局,他也乖乖地跟去了,這都做很錯誤的示範。
難怪美國移民局官員的考題有一題是:「法律是給誰遵循的?」台灣的移民者都答:「人民」,美國標準答案是:「官員」。
我當台北市議員時有天早上六時大同區選民(下稱A君)打手機給我,說他住二樓,車停一樓(另戶人家)門前,半夜三、四點一樓老太太早起運動,看到門前二樓住戶的車子被拖吊車吊走,她趕快通知二樓A君,A君下來車已不見,若是違停拖吊也應不會在半夜拖吊,被拖走的地上也沒有寫拖吊場的電話,A君馬上赴管區派出所報案車子被偷,那知管區警員問了A君,你車子是否分期付款?A君答:是。再問:你有幾期未繳?A君答:2期。這時警察就告訴A君,你的車子是被分期付款車公司找人拖走,你應知欠款不交怎麼跑來謊報車子被偷,這是犯了無特定對象的誣告罪,當場以現行犯留置。A君打電話給我告訴上情求救,我趕至派出所,請警察放了A君,並請A君去將未到期分期付款一次繳完,把車領回。
事後,我在議會辦了一個名為:「警察不要做討債公司去執行違法討債的幫凶」,強調警察應依法執法。
我想描述一個我當台北市議員時發生的真實故事。
某立委的前助理(下稱A君),有一天突然打手機找我,說他和太太兩人開車行經新北市端三重的忠孝橋下被一輛汽車攔下,下來兩個人,要把他夫妻兩人趕下車再將這A君的車開走,向我求救。我說新北市非我轄區,我請這位A君打110報警,說有人搶劫,警網會很快過來。
過一會兒,這A君又來電表示,打110警網馬上到,但警察雙方了解後向A君說,這是你們私人的分期付款車付款糾紛,警察不想管即要離去。我電話指導A君,如果你有被對方強制不得開車離去的被強迫感,你就告訴警察你要以現行犯告對方。電話掛斷。一會兒A君再來電謝謝我,說他照講,結果警察去向對方兩人說了幾句話,那兩人就開車離去,讓A君夫妻兩人亦無恙開車離去,趕快去繳了漏掉一期未交的分期付款的車款。
事後了解分期付款公司,把這討債業務交予討債公司,用這手段強索欠款。欠人錢不還是不對理虧,但討債也有一定的程序,否則討債不成又擔了個「妨害自由」或「擄人勒贖」的罪名,超不划算。
今天(2015/12/18)週五晚上我由桃園機場返台北途中,不論高速公路、快速道路、市區道路都嚴重塞車。在下快速道路進市區道路(基隆路)的交流道時塞車更是嚴重,這時看到前後兩輛重型機車因不耐塞車而在車陣中左閃右閃往前進(我因手握方向盤來不及拍照)。
這時,我想起最近有在討論重型機車騎士正爭取重機上高速公路案,我知道外界反對聲浪大,交通部應不會答應開放。我今天看到快速道路重機車在車陣穿來穿去這一幕,我也鄭重表達在重機騎士駕駛習慣沒改正到把自己當一輛汽車般的看待以前,絕不能開放重機上高速公路。
基本上我支持如國外般開放重機上高速公路。但在台灣因國人騎機車在車陣中穿來穿去的惡習,我主張在完成下列兩項標準前仍不能開放重機上高速公路。
要求一:已開放重機上快速道路,務必嚴格要求重機騎士要把自己當成一輛汽車般看待,如有在車陣中穿來穿去行駛,一定得嚴格取締。如此一惡習不改,不只不能開放重機上高速公路,更建議應把已開放上快速道路的規定取消。
要求二:直到市區道路的所有機車騎士(各型機車)均能把自己當成一輛汽車般行駛,不要在車陣中穿來穿去行駛時,才能開放讓重機騎士可騎上高速公路。
2015/12/13晚參加國際獅子會300A2區(台北市)與日本青森縣332A區結盟25週年慶歡迎晚會於華泰飯店,回想1991年上半年由時任300A2區總監郭柏山獅友帶領我們前往日本青森縣與其結盟(日本結盟總監為柴田總監),大家都知道青森以盛產蘋果而名聞台灣,我當時任第一副總監,記得當時青森縣地方報紙以大篇幅報導香蕉的故郷(台灣)和蘋果的故郷(日本青森)結盟,成為美談佳話。雙方約好一年出訪,隔年接待,迄今25年持續交往未曾中斷。
同年1991年7月我接任300A2區總監至1992年6月,當時在台灣第一次履行接待日本青森獅友的任務,和我同時出任日本青森總監的是任牙科醫師的佐藤已代吉(我們在1991年6月在澳洲布里斯班年會上同時接受總監訓練),因係日本第一次來台公式訪問,來了不少人,我區也盡心接待,當時我時年40出頭,初任台北市議員第二年,日本來的獅子領袖均50-60以上年齡,他們大感不解,何以台灣能支持這麼年輕獅友擔任總監?
其後我再有二次參加公式訪問青森縣,秋天到過漂亮的十和田湖,也曾從北海道函館(Hakodate)搭火車穿越青函隧道至青森訪問,是很特殊的經驗。
(附註:聯合晚報2005/01/13報導:目前世界最長海底隧道為日本青函隧道,長53.85公里,英法海底隧道長約50公里,全球最長,俄國籌建白令海峽隧道,長103公里,打通遠東與阿拉斯加為跨越四分之三地球的倫敦-紐約鐵路網奠基。
中國時報2007/04/23轉載倫敦泰唔士報2007/04/22的報導:俄羅斯打算開鑿舉世最長的白令海峽隧道,並且力邀美國與加拿大参與。初步規畫,隧道長103公里,經費約一百億至一百二十億美元(合台幣三千三百一十億至三千九百七十億元) 。白令海峽隧道比英法海底隧道(全長五十公里,海底部分卅九公里) 整整長了一倍,目前世上最長的隧道則是日本的青函隧道,全長53.85公里(陸地部分30.55公里,海底部分23.3公里) 。
南美洲哥倫比亞的博物舘介紹其祖先為跨越白令海峽來自亞洲的蒙古族。
北京-台北高速公路三通前提下,2030年前興建完成,台海隧道中國規畫福建平潭-台灣新竹,全長120公里
是全世界最長工程難度最高隧道聯合晚報2005/01/13報導中國交通部長張春賢這一天上午在北京舉行中外記者會宣布,在2030年以前將建成總里程8.5萬公里的國家高速公路網,其中包括一條北京至台北的高速公路通道。至於北京-台北高速路,他說,在三通的前提下,可能是將來用隧道來連接台灣的高速公路網絡。他說,連接台北高速公路的意義在於物流上的連接。如果物流順暢,台灣、香港和大陸都可降低成本、增強國際競爭力。聯合晚報2005/11/09報導:大陸規畫台灣海峽隧道工程論證工作取得進展,其中福建平潭到台灣新竹方案最受青睞,建成後隧道全長120公里,將是世界上最長、工程難度最高的海峽隧道,工程量是英法海底隧道的三倍以上。大陸建築界清華大學著名工程專家吳之明教授估計,將來海峽隧道的交通需求量非常鉅大。台灣2300萬人口,以每年有1/3到大陸探親、觀光一次計算,往返就是1400萬人次。中國12億人口,60年內每人到台灣旅遊一次,再考慮兩岸未來可能的商務及國際旅遊需求,估計每年會達到6000萬人次,是跨英吉利海峽客運總量的2倍。但同一天聯合晚報又報導台灣交通部航政司長林志明表示紙上畫畫可以,估費用要數兆元,化為實際很困難。但2005/05出版的中國國家地理雜誌第48期,以一條隧道通台灣為封面標題,並以11頁的篇幅做了一個可行性分析的專題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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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張小虹教授本文,我還是推薦大家去看威爾史密司父子主演的電影「當幸福來敲門」,凝聚全民共識,解決遊民問題。
(註:當年反對一日型遊民收容所,現在當地遊民還是沒減少)
1、台灣民主基金會推動台灣民主及全球民主(包含中國大陸),宗旨方向非常正確。
2、台灣民主基金會自2003/6/17成立以來從2006年開始頒發亞洲民主人權奬,奬金十萬美元,至今已頒發至第十屆,受到亞洲及世界各國的重視,績效卓著。
3、台灣面積在世界排名第139名,人口數(2014)排名第52名,進口(2013)在世界排名第19名,出口(2013)世界排名第20名,整體GDP(2013經PPP-purchasing power parity物價指數調整)世界排名第21名,人均GDP(2013經PPP)為39600美元,世界排名28名,排名在德(29名,39500)、英(34名,37300)、日(36名,37100)、法(39名,35700)、歐盟(41名,34500)、南韓(42名,33200)、義大利(51名、29600)之前。GDP實質成長率(2014)3.5%世界排名第87名(今2015年1%左右)。澳門11.9%世界第1名,中國7.4%世界第14名,馬來西亞5.9%第38名,在台灣之前,英國3.2%第101名,香港3%第101名,美國2.4%第131名,加拿大2.3%第137名,日本1.3%第173名,西班牙1.3%第174名,葡萄牙1%第184名,荷0.6%第192名,法國0.4%第197名,巴西0.3%第198名,義大利-0.2%第202名,均大幅在台灣之後。Internet user使用人數(2009)世界排名第24名。失業率(2013 4.1%)世界排名第33名( 以低排名),香港3.1%第24名,韓國3.2%第26名,中國4.1%第32名,排名在台灣之前,日本4.1%排名第34名在台灣之後。台灣在2010年invest gross fixed(% of GDP)投資占GDP百分比曾經以18.7%,排名落至第114名,2014年為21.6%沒看到排名,但應該在全球中段排名之後。2010military expenditures(% of GDP)軍事預算占GDP百分比為2.2%世界排名第75名,但以2012-14資料比,美國4.35%排名第9名、新加坡3.52%排名第15名、俄羅斯3.49%排名第16名、南韓2.8%排名第25名、英國2.49%第28名,土耳其2.31%第35名,中國1.99%第40名,日本0.97%第102名,台灣找不到排名,估算應在50名前後。
我之所以寫這麼多資訊,最主要在強調台灣在做為全球的國家之一是豪不遜色(近年只因統獨惡鬥,經濟成長下滑,失業率下降緩慢,但仍不失為排名在前的國家),只可惜自1972年中華民國台灣退出聯合國迄今40餘年仍被摒除在外(參此次巴黎全球氣候高峰會台灣也不得其門而入的沒人權不公平),所以我內心對台灣無法加入聯合國有很多的遺憾。我知道兩岸兩席中國不會同意,但國民黨洪秀柱曾擬呼籲用台大張亞中教授主張的「兩岸三席」模式及中國大陸清華大學閻學通教授的蘇聯模式(屋頂蘇聯、烏克蘭、白俄羅斯三席)入聯,很多台灣民眾(含民進黨)、也有大陸台商、學者、國企人員、官員甚至於美日歐諸國都覺得可以談,但台灣高層就是不敢提不敢碰。值此全球人權日馬總統及台灣各界都在推動全球人權日各項宣導活動,我「台灣人民的國際社會的參與人權」被嚴重剝奪,為什麼我們關懷亞洲及世界其他國家的民主與人權,而我們被剝奪的「國際社會的參與人權」卻自己也不関心與發聲?而世界上那些口口聲聲重視民主與人權的國家卻對於「台灣人民的國際社會的參與人權」被嚴重剝奪不聞不問?尤其在上述做一個加入聯合國的國家條件都足夠的情形下,同時還不是主張兩岸兩席,而是創新的「兩岸三席」。
林晉章主講
題目:台灣露營產業如何與國際接軌
依我個人參與中華民國露營協會及世界露營總會(FICC)之經驗:
(一) 為何要露營?
1. 是接近大自然的戶外活動。
2. 是在沒有建物之處亦能過夜住宿的戶外活動。
3. 是一種花費較經濟的戶外活動。
(二) 露營包含帳篷露營(camping) 、露營車露營(caravanning)( 台灣有譯為露營車、休閒車或露營休閒車,中國大陸接觸較晚直接譯稱房車,算是較貼切之譯名,可惜台灣房車一直以來是指一般私家車,我意以兩岸將來應可統一譯名) 。
(三)而帳蓬露營依其移動形態又可分步行(含健行、登山)露營、自行車帳蓬露營、機車帳蓬露營、汽車帳蓬露營(此又可分小轎車及休旅車帳蓬露營,汽車露營日本稱AUTO CAMP,又分為車邊露營、車上露營-如福斯VW T4、T5掀頂露營原裝車或任何改裝車、車頂帳露營等) ,當然帳蓬大小及舒適度依交通工具之不同而有不同。隨著露營風氣的普及和露營年齡的向上向下延伸,乃有露營車之出現,首先是以拖掛式露營車為主,簡稱露營拖車,拖車內舉凡睡床、餐桌椅、橱具、爐具、衛浴設備一應俱全,到達定點後,放下後面拖車,前車又可以離開營地四處參訪,晚上再回營地住宿。
(四)如以露營(後)拖車重量分,全世界均以750公斤為界限,750公斤以下為輕型拖車,小客車駕照(含) 以上駕照均可拖掛一輛750公斤以下之輕型拖車。至於750公斤以上在台灣一律屬重型拖車,需聯結車駕照才可以拖,而在台灣聯結車駕照需持有大貨車或大客車駕照半年以上才能考照,亦即在台灣要拖掛一輛750公斤以上的露營拖車(基本上1500至1800公斤已到頂) 需持有聯結車駕照,這是全世界獨一無二的規定,也是限制台灣露營拖車產業發展的最重要罩門。
(五)除了上述依重量分類露營拖車外,美加細分更詳細,依其重量及市面上發展序(如圖)為Tent Trailer(可摺疊拖車) 、Truck Camper(背覆式露營車)、Travel Trailer(旅行拖車) 、5th Wheel(第五輪拖車) ,其特色同一般歐式露營拖車(caravanning) 般均需有前車來加以拖掛,到達定點後卸下後拖車,前車便可以到處遊覽參訪,不必擔心交通問題,晚上再回到自己的露營拖車過夜。而該前車除了露營旅行中做為拖掛及載人交通工具外,在一般非露營旅行的日子,也是家人上下班或家中載人的交通工具,一點都沒有浪費,而後拖車由於沒有引擎,購置費用較省,只要平時有地方停放,假期才拖去露營旅遊,負擔較輕,是歐美人士汽車帳蓬露營旅行後設備升級首選。而歐洲基本上露營拖車(caravanning)只有一種即美加的Travel Trailer。
(六)如再以露營拖車之進出水方式又可分為歐式與美式。所稱歐式為拖車上有清水及灰水(gray water即厨房洗滌及浴室廢水) 箱,進出營地時灌滿清水放空灰水,廁所則為加入化學药水之馬桶卡式儲存黑水(dark watere)設備,使用後隔天或離營前需將卡式馬桶儲存箱拿至指定地點(chemical toilet) 傾倒。
所稱美式為拖車上除了有清水及灰水箱外,還有營地上水龍頭直接將水接入車上有兩個閥,一個直接供水至車上每個水龍頭,另一個閥為供水至車上清水箱,基本上在營地均直接接用自來水,不再經由車上水箱供水。至於灰水(gray water即厨房洗滌及浴室廢水) 除了亦可儲入灰水箱於進出營地時將灰水清空外,美式營地均有部份營地配置有排污管,美式露營拖車可將灰水及廁所黑水均直接導入排汚管排掉。這對於在同一個營地住上數天者方便不少。
(七)因為前述歐式美式車種不同,使得營地又可有歐式與美式之分,供電部分歐式美式均同沒有差別,如前所述在進出水部分的不同,導至營地大不同,但簡言之,美式營地一定配置有歐式營地設施,而歐式營地就沒有美式營地設施,因假設歐式營地亦配置有美式設施就可逕稱為美式營地,基本上美式營地建設投資經費較高,歐式營地因少了每個營地的排污管設置,建設投資經費相對較低。好比到底是雞生蛋還是蛋生鷄?是先有營地才有車還是先有什麼樣的車才有什麼樣的營地?我以為將來歐式營地為了配合美式露營車的到來(含俄羅斯、中國大陸都有使用美式露營車) 應會闢建部分營地為美式營地供美式露營車使用,因歐式露營車既可使用歐式營地也可使用美式營地無礙,但美式露營車除了使用美式露營地外,固仍可使用歐式營地,但美式露營車的方便使用特色便無用武之地,甚至於耗費的功夫還有甚於歐式露營車。基本上歐式露營車通行於歐洲、澳紐、南非、日本、韓國、台灣。只有美加使用美國式,乃基於它的地大之故。近時俄羅斯及中國大陸露營產業開始起步,也因其地大市場也大,歐式美式露營車均同時進入市場供選擇使用,故其露營地也以美式露式同時建設,我猜測不久將來歐式營地也會建設部分美式營地,因會有愈來愈多的俄羅斯及中國大陸美式露營車開入歐洲,沒有美式營地設施,這些美式露營車將排斥進入營地,營地市場競爭結果就會有營地加設美式設備供美式露營車使用,一旦美式營地建設普及,歐洲人也會開始購買使用美式露營車。現階段台灣所有營地均沒有美式,稱歐式又稱不上,可稱台式。基本上台灣露營車均以歐式為主,幾乎沒有美式。2009年台灣台北市政府在台北市華中河濱公園建設了全台第一座包含有美式及歐式的國際標準10M×10M露營場,新北市已在八里複製一座相同國際標準美式歐式露營場,另也已建議交通部觀光局輔導全台其他20縣市政府至少各複製一座國際標準美式歐式露營場,並已獲交通部首肯。如此政府帶動,將會帶動全台千家民間露營場經營業者自我配合改善營地符合國際標準的營地建設,提升國人的露營品質與國際接軌,屆時台灣以其優厚的天然條件將會迎來更多國際的露營觀光客,就好像歐美加澳紐般。
(八)如前所述,露營拖車是帳蓬露營客升級後首選,但這限於自己擁有自已拖駕。我們在歐美加常會看到高速公路上露營拖車到處穿梭奔波。因為露營拖車開起來難度危險度均較高,自己擁有自已拖駕,保險公司還會承保。至於露營拖車,除了有由出租業者幫承租者拖至定點出租使用外,由承租人自己租露營拖車拖駕者,沒有保險公司願承保此業務,導致沒有出租露營車公司經營此項出租露營拖車業務。
(九)為了因應全球化時代來臨,跨國自駕露營車旅行已不只是歐洲人所獨享,愈來愈多人投入跨國露營車旅遊之列,這其中以紐澳推動最為普及,因紐澳自成一洲,又有美麗天然景觀,政府又限制旅館的大量建築,又廣由政府自然保護區興築有基本設施之露營場供露營觀光客免費使用,以先到先服務為原則,這反而帶動民間更多收費的民間露營場爭相投入經營,設施、景點一個比一個好,產生良性競爭。舉紐西蘭南島皇后鎮為例,機場邊停滿出租自走式露營車(世界露營總會FICC稱其為Autocaravaning) ,供各國觀光客在抵達皇后鎮前已預訂好自走式露營車的取車,一個禮拜或十天的環島露營車旅遊,享受紐西蘭南島的美景,最後再到機場還車搭機離開。台灣的條件就似紐西蘭南島般,可惜各項條件搭配不來,平白喪失了很多國外露營觀光客來台享受旅遊的契機。
(十) 所稱自走式露營車(歐洲稱Autocaravaning,美加稱Motorhome) 係指一有引擎的車頭,其車箱就如露營拖車般舉凡睡床、餐桌椅、橱具、爐具、衛浴設備一應俱全,以歐盟為例其車重在3.5噸以下,小客車駕照就可租用駕駛,超過3.5噸則需備大貨車駕照以上可租用駕駛而此類車子出租,保險公司願承保,所以已成為一跨國性露營車出租業務,可惜台灣還無緣進入該國際露營車出租集團內。
土耳其服軟,美國陰謀一夜破產
2015.11.20
上週五(2015.11.13)我參加台北市777銀髮族總會虎山健行生態導覽之旅,由慈惠堂登山口入山,由奉天宮處下山,沿途看市府建設的步道還不錯,可惜在快下山時看到不少沒有犬鏈的流浪犬,領隊引導告訴我們一條路不能走,因流浪犬太多危險,走一條流浪犬較少的路,還是有流浪犬,因手上有登山杖,沒有心生畏懼,萬一流浪犬衝來,我有杖可防衞,但那些沒登山杖者,我便一起防衛他們。
今天(2015.11.20)因台北市777銀髮族總會鐵馬倶樂部至新竹南寮騎車要一整天,我無法參加一整天,上午和家人自華中橋租自行車騎到大稻埕碼頭來回,一路還好,就是在華江橋下雁鴨公園附近,看到近十隻流浪犬,就在車道邊遊盪,或走或臥,我開始心生恐懼,怕它們萬一衝來,我不似上週走路登山健行有登山杖可防衞,騎在翹高的自行車上,無任何防衛工具,萬一摔下車來,不只銀髪族,連年輕人都耐不得摔。心中又想到,這些犬隻到底有無施打狂犬病疫苗,萬一沒施打,又被它咬到,豈不歹運麻煩。就這樣一路擔心到看不到流浪犬,才放下心來。
政府存在的目的就是在使人民生活有可免於恐懼的自由。我兩年前曾撰文指出,在台灣那一個城市沒有流浪犬,路上看到的都是「遛狗繫狗鏈,隨手清狗便」,那便是進步的象徵。看來台北市還有努力空間。
請看星雲大師對換柱的看法
2015.10.13
張亞中出席「少康會客室」專訪,值得看
2015.10.13
朱立倫:不得不換柱 表達最高歉意
道歉不足的,重要是朱應在決定是否換柱前有個朱洪辯論,不要預設立場,讓全體黨員暨全體國人能有個透明判斷,說不定對國民黨低靡的選情還能有幫助。
我們的憲法明明就是一中憲法,柱姊依憲法規定講出實話:中華民國憲法是終極統一,有什麼不對?卻被朱批為不符合台灣主流民意,而要換柱。國民黨只會駡民進黨台獨黨綱,柱姊都還沒說國民黨黨章就是一中黨章,白紙黑字,國民黨高層難到不知,放著一中憲法、一中黨章不改也不敢講,以不敢講來欺騙台灣人民,台灣人民有這麼好騙?
台灣的主流民意是什麼?一中?台獨?維持現狀?如果國民黨的兩岸政策(現為不統不武不獨維持現狀)是對,是符合台灣主流民意,那去年九合一大選為何大敗?迄今民調只剩十幾%。
而民進黨蔡英文也往中間靠攏,主張中華民國現行憲政體制下的維持現狀,來爭取中間選民的票,國民黨如果無能帶領台灣走出兩岸困境,中間選民會給也與國民黨維持現狀相同主張的民進黨一個嚐試的機會,不會再給國民黨機會。
國民黨再用維持現狀與民進黨打仗是一定不會贏。
柱姊是要代表國民黨把憲法甚至於黨章的一中規定誠實告訴台灣人民,再依此向台灣人民提出一個改革的方向,殊不知國民黨仍抱持所謂十幾%的主流民意,逼退柱姊,除了程序不正義又提不出帶領台灣走出兩岸困境的方法,也不准柱姊表達。這就是今(10/7)柱姊在中常會後記者會表達願意與黨中央就兩岸政策進行論辯什麼是台灣主流民意的緣由。
朱立倫有膽有種就應在全代會前與洪及社會各界來個兩岸政策大辯論。

2015.09.28
以下是我給在紐約國民黨中央委員朋友的貼文:
中秋佳節快樂。
紐約的聯合國70週年峰會一定很熱鬧吧!我刻正在北京,大篇幅報導習近平在紐約的聯合國之行(雖然新聞都慢半拍,沒有直播)。
在台灣的此類新聞一定是輕薄短小(我猜測),因台灣被排除在聯合國之外已四十餘年。
台灣難道找不到對策與出路?
很高興台北市的創意建設能被日本人來學習。
只是仍有不同,日本是劃雙邊,而台北市為將就停車,都只劃單邊。
2015.09.15
看到今天中國時報報導,民進黨將在本週六(9/19)黨慶時推出「小豬出任務」系列活動,民眾只要和小豬胖卡拍照或打卡即可獲贈粉紅、粉綠、粉橘的「紀念款小豬撲滿」(如圖)。
我不覺想到2012年總統大選時,馬蔡雙英對決,當時蔡陣營也是推出三隻小豬撲滿,號召政治獻金,聲勢襲捲全台,馬陣營都告急。我們台北市議會一位議員在公開助馬場合演講幫馬陣營拉票打氣,他這樣說的:
馬英九屬虎,蔡英文想要「扮豬吃老虎」,推出三隻小豬,固然聲勢不錯。但大家知道「豬羊變色」、「羊入虎口」,我們只要喊出「三羊開泰」就能化解三隻小豬危機。
我到基層為馬助講,也引用這段說法,搏得基層民眾會心一笑,最終也穩住軍心,終至三隻小豬威脅化解。
今年蔡陣營「三隻小豬」故技重施,或許「三羊開泰」仍可化解,尤其是今年屬羊,看來由屬虎的馬英九去對抗蔡英文,「豬羊變色」「羊入虎口」,讓洪秀柱擺脫蔡的糾葛,讓洪低調暗暗拉票,扭轉局勢,再創杜威、杜魯門模式。
有人說2016年是猴年,蔡英文屬猴,是否特別旺?但2016/1/16農曆仍屬羊年,仍值一拼。
2015.09.08
蔡英文為了獲得中間選票,故意不提民進黨的「台獨黨綱」,對兩岸政策改提「在中華民國憲政體制下」追隨馬英九的「維持現狀」(但又不敢追隨馬英九的「不統、不獨、不武」說法)。
這個態勢就好似民進黨為了贏得2000年總統大選,而於1999年在不改其台獨黨綱下通過「台灣前途決議文」來爭取中間選票。當年藍軍除了宋執意參選分裂外,對於民進黨向中間靠攏,國民黨未提對策,終致敗選而換黨執政。
此次民進黨蔡英文重施故技向中間靠攏,有與當年異曲同工之妙,國民黨不能不察。
向來批評執政黨的新新聞周刊第1486期(2015/8/26-9/2)以洪秀柱為封面人物並以「柱柱姊的逆襲」為題,登載了一個照片,朱立倫在一面大國旗下舉著洪秀柱的手,國旗旁邊幾個大字「現狀永遠不能維持」。照片下的說明小字寫著:「外界看衰洪秀柱,認定她是老三的命,恐怕是言之過早」。
國民黨這就對了,絕對要擺脫民進黨蔡英文的靠攏,國民黨一定要「現狀永遠不能維持」,要帶領台灣走出維持現狀的情況,改善台灣的現況,但又不致於走向急統。
所以洪秀柱在出關後表示:要在「九二共識」的基礎上去深化「九二共識」絕對只對的,她也絕不是主張急統。
國民黨及洪秀柱和大家繼續努力下去,就好似杜魯門對杜威般,逆轉勝並非全無可能。
2015.09.06
三立:週末前進新台灣
硬把白染成黑
不斷重複播出(如圖):
「柱:有合適的人承擔會退出政壇!千字文留伏筆?」
但柱姊在「反省與承擔」一文有關這段是這樣寫的:「今年四月我開始認真考慮參選,---《當時》只想到國民黨的危局,做為黨員的一分子,我必須點出國家困局與未來應走的道路,如果有比我更適合的人願意出來承擔,我會毫無罣礙地毅然退出政壇。」
明明是表明係初選當時的想法,何況在今(2015/9/6)柱姊的出關記者會也表明一定參選到底。
何以三立電視台仍要重複播出「柱:有合適的人承擔會退出政壇!千字文留伏筆?」來混淆視聽?
2015.09.05
台灣旺報2015/8/21報導:中國大陸評估,台灣政權明年篤定輪替,兩岸關係面臨難題。陸評估,綠執政會聯美日抗中。
台中一中百週年台北校友會特刊,校友謝聰敏(前立委)撰稿引用2015/5/29自由時報報導:國安會在圓山指揮所的兵推,模擬中國大陸為爭取釣魚台主權和日本開戰,美國軍力介入,要求台灣加入美日同盟,俄國又與中國大陸結盟,台灣不願與中國大陸聯合對抗美日,中國大陸以大軍壓境,遂有這次軍演。
如果綠執政聯美日抗中成真,最吃虧的是誰?當然是台灣。
台灣已經在陳水扁執政八年,倒退八年;馬英九執政八年,原地踏步八年(除了ECFA的簽定外)。
未來綠若執政聯美日以抗中,台灣一定會比過去16年更慘,比現在更慘。即本國人外國人不再來台投資,台灣經濟成長率下滑,失業率持續居高不下(雖仍比很多國家低),人民所得無法提升,台商變成台幹,未來淪為台勞。
要如何應對?我向洪秀柱建議打出兩岸政策:
支持蔡英文學馬英九兩岸
維持現狀的人總統選舉請票投蔡英文。
支持台灣以「兩岸三席」模式加入聯合國的人總統選舉請票投洪秀柱。
什麼是台灣以「兩岸三席」模式加入聯合國?
在台灣的中華民國以「兩岸三席」模式入聯的主張,是台大張亞中教授在2003年即提出的主張。台灣期求在聯合國兩岸兩席,中國大陸已明確回應不可能,張亞中教授的兩岸三席論點,在2013年3月有大陸對台鷹派學者北京清華大學國際關係研究院院長閻學通就曾在台北表示兩岸可比照蘇聯模式入聯合國(參聯合報2013/3/31A13版),他指出:蘇聯當年在聯合國成立時有三個席位,在聯合國的名字叫做「蘇維埃聯邦共和國」,除了蘇聯之外,還有白俄羅斯、烏克蘭兩個加盟共和國進入聯合國席位,形成「一國三席」。對照張亞中教授十年前就提出的「兩岸三席」就是指聯合國有中國大陸一席、台灣一席、一中框架(一中架構),即是「兩岸三席」,與閻學通院長的看法有異曲同工之妙。聯合報2013年4月4日社論提到:在大陸,一國兩席(聯合國席位)等提法,過去皆曾出現過,但後來都以封口或否定收場。閻學通是大陸重量級學者,在(2013年初)北京習李體制接任之際,這次談話又進入了過去的禁區,或許可視為對岸將漸升高兩岸政治談判的投石問路。
2015.09.03
洪秀柱應師法杜魯門
如果沒有一些有心人士炒作洪秀柱的學歷,我還真不知道洪秀柱唸碩士的那個大學,二十年前改名叫「杜魯門州立大學」。不過我拍胸脯保證,我這個題目在洪秀柱剛剛「破磚」的時候就想好了,難道是暗合天意嗎?
年輕的朋友可能不知道杜魯門是誰,而五六年級的恐怕也只知道他擔任過美國總統;這不奇怪,因為他的前任──富蘭克林.羅斯福(FDR,常被稱為小羅斯福)實在太有名了。但是如果你跟我一樣上過統計學的課,你應該知道統計學教科書裡沒有一本不會提到「1948年大選」──簡單的講,民主黨的杜魯門在幾乎沒有人看好,選前民調都從未領先的情形之下,打敗共和黨的杜威,贏得大選勝利。
這一個結果讓很多人都丟盡了顏面,其中之一就是圖片上杜魯門手持的「芝加哥論壇報」──該報在選舉結果揭曉之前,就把「杜威擊敗杜魯門」的標題印好了,後來當然成為笑柄。其他的報紙雜誌(當時的主要媒體)雖然沒有那麼大膽,但是在選前也是一面倒的認為要「政黨輪替」了,用現在的話來講,就是「1948年大選」的結果,讓大家都跌破眼鏡。
杜魯門是怎麼辦到的?杜魯門深知他和對手杜威之間有著極大的差異:杜威是新英格蘭的「上流人士」,而杜魯門是密蘇里州的「草地人」;杜威畢業於長春藤名校(哥倫比亞法學院),而杜魯門連大學文憑都沒有;杜威打過全國性選戰(1944年曾和小羅斯福對壘),而杜魯門不過是一個參議員(就等於我們的區域立委)。兩個人的個性也大不相同,杜威冷漠,有著一種難以親近的高傲,而杜魯門卻很熱情,常常用直白的言語率性而談……看到這裡,有沒有讓你想起什麼?
於是杜魯門的策略很簡單,就是「直接訴諸群眾」,凸顯他和杜威的差別。當時美國最方便的交通工具是火車,杜魯門就搭火車四處跑,每一個小站都停,連車都不下,就直接站在車尾巴,倚著欄杆,面對選民大談他的政見。他的語言跟「鄉巴佬」們完全沒有隔閡,受到許多人的歡迎,杜魯門講得越是直白,大家就越高興。
而杜威呢?自認為勝券在握的他,說起話來異常謹慎,以避免犯錯。對於所有可能產生爭議的話題一概迴避,演講中永遠充滿著空泛的話語,講了半天人家也不知道他在說什麼……看到這裡,是不是又讓你想起什麼?
饒是如此,多半的人──除了杜魯門本人以外,包括杜魯門的幕僚,甚至包括杜魯門的老婆女兒──都認為杜魯門不會當選。原因無他,民意調查的結果顯示,杜魯門輸得太多了。美國總統大選在十一月初舉行,該年的九月底,也就是離選舉還不到五十天,杜魯門的民調還落後17%!在這一次大選之後,討論民調正確性的研究文章,如車載斗量,多半是認為當時的民調技術不夠進步,而且民調是以電話的方式,而支持共和黨的選民家裡有電話的較多。然而無論如何,民意調查在這一次是跌得灰頭土臉,因此永遠出現在統計學的教科書中。
杜魯門的競選故事,對洪秀柱而言有沒有一點啟發?誠心的建議洪秀柱和她的幕僚們,參考一下這件67年以前的往事,師法杜魯門無比的信心,到廟口,到樹下,到車站,到街頭,用最貼近人民的方式,「直接訴諸選群眾」,凸顯與蔡英文的差別,孰料1948年之事,不會重演?
2015.08.21
最近和朋友同事聊起洪秀柱選情,我們談到國民黨絕不能換柱,本來選情就是不看好,洪秀柱既已提名,國民黨及洪秀柱就應義無反顧堅持走下去,置諸死地而後生。
我們又談到蔡英文在總統大選的兩岸政策是「維持現狀」。洪秀柱兩岸政策其發言的「一中同表」已回到「九二共識」。看來都是同馬英九的「九二共識」及「不統、不獨、不武」的「維持現狀」。沒有任何突破。
我們又談到為洪秀柱的兩岸政策獻策:
選戰到最後,國民黨及洪陣營可打出如下口號:
「兩岸政策支持維持現狀的人總統請投蔡英文」。
「兩岸政策支持兩岸簽和平協議、兩岸統合、一中三憲、兩岸三席的人總統請投洪秀柱」。
2003年張亞中教授開始推兩岸統合、一中三憲、兩岸三席,2013年3月大陸對台鷹派學者北京清華大學國際關係研究院院長閻學通就曾在台北表示兩岸可比照蘇聯模式入聯合國(參聯合報2013/3/31A13版),他指出:蘇聯當年在聯合國成立時有三個席位,在聯合國的名字叫做「蘇維埃聯邦共和國」,除了蘇聯之外,還有白俄羅斯、烏克蘭兩個加盟共和國進入聯合國席位,形成「一國三席」。對照張亞中教授十年前就提出的「兩岸三席」就是指聯合國有中國大陸一席、台灣一席、一中框架(一中架構),即是「兩岸三席」,與閻學通院長的看法有異曲同工之妙。聯合報2013年4月4日社論提到:在大陸,一國兩席(聯合國席位)等提法,過去皆曾出現過,但後來都以封口或否定收場。閻學通是大陸重量級學者,在(2013年初)北京習李體制接任之際,這次談話又進入了過去的禁區,或許可視為對岸將漸升高兩岸政治談判的投石問路。
而「一中三憲」就是台灣中華民國憲法、大陸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及兩岸屋頂憲法(等同歐盟28國各有各的憲法,但有一歐洲「統合」後的歐盟屋頂憲法,不一定是有形的憲法,它可以是各項協議累積而成的非有形憲法)。
張亞中教授的這個論點,我曾在台灣北中南發表小型演說,都獲得很熱烈迴響,他們表示,既然可以加入聯合國,那我們還有什麼可反對的?
民進黨前主席許信良在2013年6月也拋出兩岸可比照歐盟議會(設在法國阿爾薩斯省首都史特拉斯堡)建立屋頂中國議會(其意為台灣中華民國的總統及立法委員照選,大陸的國家主席及人大常委照選不變)。
今天張亞中教授的「兩岸統合論」受到北京學界的重視,我們更期待他的「兩岸三席」「一中三憲」也能早日獲得良好回應,當然台灣內部也應早日尋求共識。而我相信歐美日各國為了世界和平也應會有正面回應。
2015.08.07
反課綱微調論者以為把「日本統治」改為「日本殖民統治」是不對的,針對此一論點,我舉一本小説「亞細亞的孤兒」來証明台灣的被日本殖民統治
提到「亞細亞的孤兒」,我們不得不提台灣新竹人吳濁流在1945年寫了一本名為「亞細亞的孤兒」的小說。
小說的摘要如下:
小說主角為胡太明,新竹客家人,日據時代在台出生成長,感於在日本統治的台灣有生為台灣人是次等國民的悲哀,乃決心去日本本土深造,期逃避次等國民之悲哀,那知到了日本,先到的台灣人都警告他不能自稱是台灣人,否則很難做人做事,可佯稱是福岡人,因福岡口音與東京有別。主角胡太明不解為什麼明明是台灣人也是日本人,為什麼不能表達自己是台灣人而鬱卒,後來不小心透露自己是台灣人,那個來日的台灣人前輩就不理胡太明,怕被他拖累。這時在日本有一股來日留學的中國人,秘密集會想推動台灣回歸中國,一些不滿遭日本次等國民待遇的台灣人覺得擺脫日本殖民統治也是台灣人的目標,乃秘密加入,但也不敢表明自己是台灣人,胡太明進了這個組織,不同於其他台灣人,大方表達自己是台灣人,終被這群中國人排斥逐出這個組織,因他們認為台灣人是日本人,可能是日本派來的間諜。
胡太明終於決定日本不能待,轉往投入中國去。初到中國,只會說閩南話及日本話的胡太明根本無法融入中國社會,比他早去中國的台灣前輩乃要胡太明閉門在家苦學中文,直到可以才出去求職,果然以他的條件居然被錄取進入學校當老師用中文教數學及日文,還娶妻生女,生活平順。未料日本開啟侵華戰爭,尚未被日本占領的地區開始排日,連胡太明這位來自台灣的日本人,雖沒有刻意突顯自己是台灣人,卻被中國政府逮捕入獄,離別妻女,理由是可能為潛伏中國的日本派來間諜,幸經胡太明的老師相救,終無法再見妻女,就直接逃回台灣。
時值二次大戰末期,日本戰事節節敗退,台灣人被徵兵徵糧,民眾苦不堪言,主角胡太明在摯愛的母親被日本人氣得病死後,胡太明失蹤了,巿街流傳胡太明變「起肖」(台語的發瘋)。故事結束。
(林晉章在各地演講轉述小說內容)
我對李前總統向極尊敬,他曾以推動總統人民直選而不再說「生為台灣人的悲哀」。他曾經說台灣人有原住民、平埔族、客家人、早期移民來台的漢人、1949年大陸來台的同胞暨現在的大陸新娘、外籍配偶均是台灣人,台灣人不應分新舊,如果硬要分新舊,要稱我們是新時代的台灣人,不要說我們是新台灣人。
我為何主張李前總統公開說釣魚台列嶼是日本的領土為不妥?
茲舉今年五月初朱習北京會時,我正在北京與台商的一次餐敍,席上有一位在天津出生,父日本人,母中國人,二戰後回日本讀書,娶台灣人為妻,現被日本媒體派駐北京的特派員,會說流利的中文(他小時候的母語),大家暢談朱習會甚歡。當天我們飲台灣帶去的高粱酒,宴席結束前,一位台商(曾任過副會長)斟了一大公杯高粱酒,向這位台灣人女婿的日本記者說:他每次與日本人用餐結束前,都會問日本人:
釣魚台列嶼是誰的?如果這位日本人說釣魚台列嶼是日本的,就請日本朋友要喝下那一大杯高粱酒,如果日本朋友說是台灣中華民國的,這位台商就把這杯高粱酒乾掉。
結果這位台灣女婿的日本人不敢説是日本的或台灣的,舉了一些日本說釣魚台列嶼是日本的根據的說法,這位台商朋友也回了一句:台灣保釣時也有台灣同胞寄了一個包裹到釣魚台屬於宜蘭頭城鎮的地址,台灣的郵差還搭船登島去送這包裹。結果雙方這杯酒沒喝。我對這位台商的勇氣所感動。
我舉這一小老百姓的例子就是說每一個台灣的中華民國國民處心積慮的都在維護我們的領土與主權。做為一個民選的前總統實在沒必要在日本的國度去諂媚日本人,喪失台灣人的尊嚴。
2015.07.12
昨(2015/7/11)晚夜宿台中兒時出生地(民族路市府路口)附近。
今晨七時起來散步在昨晚熱鬧的繼光街商圈(中山路至中正路間),一片靜悄悄,看到一間開門營業的店,想走過去看賣什麼早餐,一靠近聽到的語言都是我們聼不懂的外文,我心納悶,那個老板如此大膽居然僱用外籍人士開店賣東西,再走近一看全部外文(猜是印尼文),後來連看僅有已開的另二家店,也全是外籍人士開的供外籍人士享用的店。
我再轉入中正路也看到幾家全是外文(印尼文)的店尚未開門。我才發覺原來台中火車站附近也是外傭外勞假日聚集地。如同台北火車站及中山北路般。
最近報載菲越印尼三國聯合決議要求台灣僱請的外勞外傭片面提高最低工資才要受僱來台,經我政府協調,目前印尼允維原薪資。看來台灣聘僱外勞外傭的優勢即將漸漸流失。
台灣聘僱外勞外傭的政策是否已到了該檢討的地步。
2015.06.19
繼2014年太陽花學運後,今2015年6月又發生高中生串連對課綱微調的爭議,教育部吳思華部長說:「事實只有一個,但不同人看會不一樣」,就是史觀不同。
日昨一些朋友聚會,有人問起到底課綱微調爭議點何在?一時眾人也沒人說得上來(也許是因為說來話長,不知從何說起而沒說)。
我看眾人不語,我乃說爭議點依我個人看法,簡言之即是「日據時代」與「日治時代」之爭。我請教在場友人:「日據」與「日治」一字之差到底有何不同?為何要爭得連高中生都跳下來抗議?
這時眾人異口同聲回答:據與治當然不同,據是佔據,治是統治治理。日本佔據統治治理台灣,但不了解一字之差有什麼好爭的。
我回説就是一字之差,看似沒什麼差別,但就是天地之差,就是史觀不同,就是統獨之差。
有一些人的史觀是台灣是台灣,四百年來台灣歷經荷蘭統治治理(台灣南部)西班牙統治治理(台灣北部)、明鄭(鄭成功)統治治理、清廷統治治理、日本統治治理、中華民國政府統治治理,所以主張課綱微調應調回陳水扁政府時代的課綱微調後的「日治」(陳當時即是將原來課綱由「日據」未經公開討論改為「日治」)。
當然也有人強列主張,台灣當然是被日本於甲午戰後依馬関條約清廷割讓台灣,由日本佔據台灣(台灣拍的1895年電影客家人原住民武裝抗日、電影賽德克巴萊霧社原住民武裝抗日、漢人柯鐵虎簡大獅林少貓的武裝抗日、西來奄抗日)。直至二次大戰日本戰敗,依開羅宣言、波茨坦宣言將台灣歸還當時的中華民國政府,所以應維持回復原來課綱的「日據」時代。
台灣就為了到底是「日據」還是「日治」,從太陽花學運吵到課綱微調之爭。台灣如果再這樣爭下去,將來台商成為台幹最後也可能成為台勞。
台灣何去何從?眾人一陣沈默思考無言。
我看大家無語,我又續說台灣到底是如前總統李登輝所說「生為台灣人的悲哀」?還是我曾力圖告訴大家「生為台灣人的光榮」?
台灣是新竹人吳濁流小說「亞細亞的孤兒」所指、羅大佑的歌「亞細亞的孤兒」所示?還是總統府一樓展覽廳林滿虹教授所寫的一句話「台灣是亞細亞的孤兒還是寵兒?」
以上對話,敬請指正。
2015.05.19
發現台北市中山區朱園里在松江路63巷劃設的巷道人行道(如下圖),業已擠身為重視人行尊嚴的里之一,值得讚許(因還有很多里礙於停車問題沒有解決,對於劃設巷道人行道有其阻力)。
事實上該里在多年前就已把長安東路騎樓淨空,機車改停騎樓外之小人行道(正好停一輛機車長度)。我們很引以為傲,又不擔心騎樓機車縱火而引發火災。
2015.05.18
今(2015/5/18)報載柯P將五大弊案正名為五大案,弊字不見了。柯P「知錯能改,善莫大焉」。
這五大案是存在一些疑點,但沒證據沒人敢説它是弊案,只是苦在調閱不到相關資料。
柯P一上任就宣布這是五大弊案,我們以為柯P已掌握我們看不到的第一手資料,本想服了他。
但綜觀柯市府原就這五案所放出來的資料均了無新意,方向也偏差,但社會輿論卻一面倒支持柯市府朝弊案打。
我們不敢火上加油助柯市府追著打,但也無法正面指摘柯市府的不是。因輿論的盲從,怕被輿論誤指為是為前市府辯解。
而今五大弊案正名為五大案,我們可以接受。
但不能變成五大案就不了了之,還是應給全民知道真相。有責課責,無責還相關人員清白。倘是法律制度有問題,也應適時修法。
我覺得自柯市府以上至民選第一任台北市長陳水扁,歷任市府最大問題便是文件調閱不到的問題,才會有市府很多疑點說不清之處。柯市府如能改變前政府的這個缺失,一定可以成為一個最開明的政府。
2015.05.16
也許你我也可能會碰到,碰到同樣待遇,你我能接受嗎?
我的一個朋友,在今年農曆過年間,其營業所在的一樓以上的2-3樓(無人居住使用)半夜失火,但一樓沒被火災波及(但消防用水波及店內產品毀損)。
隨後台北市消防局鑑定人員輪番進入封鎻的火災現場鑑定,並訪談半夜火災時不在現場的一樓店主,消防局人員有告知係一樓店主的電線失火引發火災,一樓店主質疑:若一樓電線失火,為何一樓未遭火災波及?
他向消防局提出鑑定報告能提供給他,那知消防局回答:這涉及隱私,依法不能提供給被消防局指為涉及公共危險罪的我的友人。(消防局說向來如此,從無例外)。
沒隔多久警察分局以公共危險罪通知我的朋友,只稱他為「被通知人」,也不知他是證人還是被告嫌疑人?他準時到場,訊問的警員拿著消防局鑑定報告要我的朋友承認鑑定報告所指的一切,並要他簽名,我朋友拒不在警員自問自答的筆錄上簽字,堅持要照他所答內容寫才願簽名,他同時也向分局要求給他看消防局的鑑定報告,那知分局員警告訴他若分局把鑑定報告提供給他,他就會沒頭路。最後這個警察終於依照我朋友所講內容記入筆錄,他也簽了名。
近日這個朋友收到檢察官的傳票把他列為公共危險罪的被告,他正為為何做為認定他是公共危險罪被告的鑑定報告不能提供給他答辯,就把他當成被告而不滿及苦思如何去應檢察官的傳喚。
本件事我的感想:台北市消防局、台北市警察局的司法人權程序正義跑到那裡去了? �成五大案就不了了之,還是應給全民知道真相。有責課責,無責還相關人員清白。倘是法律制度有問題,也應適時修法。
我覺得自柯市府以上至民選第一任台北市長陳水扁,歷任市府最大問題便是文件調閱不到的問題,才會有市府很多疑點說不清之處。柯市府如能改變前政府的這個缺失,一定可以成為一個最開明的政府。
2015.05.12
你知不知道?
70年前二次大戰後1945年6月26日在舊金山簽署的聯合國憲章第5章安全理事會第23條條文內容文字至今還存在中華民國為常任理事國的國名字樣(如附圖)。憲章第23條條文在1963年12月17日將常任理事國由11國增至15國外的修改後(1965年8月31日生效)本第23條文中華民國字樣迄未被改掉。
說明:
2015年5月8-9日歐洲及俄羅斯均在紀念二戰結束70週年。而聯合國憲章也在二戰結束當年(1945)的6月26日簽署通過(1945年10月24日生效實施,所以10月24日稱為聯合國日)迄今70週年。翻閱聯合國憲章第23條還是以中華民國為安全理事會常任理事國,迄未修正。只是中華民國在聯合國的代表權在1971年10月25日的聯合國第26屆大會上通過第2758號決議,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則依此取得原由中華民國政府擁有的聯合國代表權。
朱習在2015年5月4日北京會後,這一期亞洲週刊(2015年5月17日出刊)第11頁報導台大政治系教授石之瑜評論朱立倫國民黨主席「如果能進一步確認同屬一中,且確保台灣重返國際社會」,他建議朱可以考慮用「一國兩制」換「一國兩席(聯合國席位)」展現更大魄力。
但我認為要中國大陸同意兩岸兩席(聯合國席位)是有困難。倘參照台大政治系張亞中教授的「兩岸三席(兩岸兩席加屋頂框架一席)」暨大陸對台鷹派學者清華大學閻學通教授(習近平的貼身學者)在2013年3月31日在台公開表示:兩岸可比照蘇聯模式入聯(即1945年聯合國成立時是屋頂蘇聯暨16個加盟共和國中的白俄羅斯及烏克蘭1+2,即一國三席被同意入聯),或許中國大陸還有可能接受。
也許你我也可能會碰到,碰到同樣待遇,你我能接受嗎?
我的一個朋友,在今年農曆過年間,其營業所在的一樓以上的2-3樓(無人居住使用)半夜失火,但一樓沒被火災波及(但消防用水波及店內產品毀損)。
隨後台北市消防局鑑定人員輪番進入封鎻的火災現場鑑定,並訪談半夜火災時不在現場的一樓店主,消防局人員有告知係一樓店主的電線失火引發火災,一樓店主質疑:若一樓電線失火,為何一樓未遭火災波及?
他向消防局提出鑑定報告能提供給他,那知消防局回答:這涉及隱私,依法不能提供給被消防局指為涉及公共危險罪的我的友人。(消防局說向來如此,從無例外)。
沒隔多久警察分局以公共危險罪通知我的朋友,只稱他為「被通知人」,也不知他是證人還是被告嫌疑人?他準時到場,訊問的警員拿著消防局鑑定報告要我的朋友承認鑑定報告所指的一切,並要他簽名,我朋友拒不在警員自問自答的筆錄上簽字,堅持要照他所答內容寫才願簽名,他同時也向分局要求給他看消防局的鑑定報告,那知分局員警告訴他若分局把鑑定報告提供給他,他就會沒頭路。最後這個警察終於依照我朋友所講內容記入筆錄,他也簽了名。
近日這個朋友收到檢察官的傳票把他列為公共危險罪的被告,他正為為何做為認定他是公共危險罪被告的鑑定報告不能提供給他答辯,就把他當成被告而不滿及苦思如何去應檢察官的傳喚。
本件事我的感想:台北市消防局、台北市警察局的司法人權程序正義跑到那裡去了? �成五大案就不了了之,還是應給全民知道真相。有責課責,無責還相關人員清白。倘是法律制度有問題,也應適時修法。
我覺得自柯市府以上至民選第一任台北市長陳水扁,歷任市府最大問題便是文件調閱不到的問題,才會有市府很多疑點說不清之處。柯市府如能改變前政府的這個缺失,一定可以成為一個最開明的政府。
你知不知道?
70年前二次大戰後1945年6月26日在舊金山簽署的聯合國憲章第5章安全理事會第23條條文內容文字至今還存在中華民國為常任理事國的國名字樣(如附圖)。憲章第23條條文在1963年12月17日將常任理事國由11國增至15國外的修改後(1965年8月31日生效)本第23條文中華民國字樣迄未被改掉。
說明:
2015年5月8-9日歐洲及俄羅斯均在紀念二戰結束70週年。而聯合國憲章也在二戰結束當年(1945)的6月26日簽署通過(1945年10月24日生效實施,所以10月24日稱為聯合國日)迄今70週年。翻閱聯合國憲章第23條還是以中華民國為安全理事會常任理事國,迄未修正。只是中華民國在聯合國的代表權在1971年10月25日的聯合國第26屆大會上通過第2758號決議,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則依此取得原由中華民國政府擁有的聯合國代表權。
朱習在2015年5月4日北京會後,這一期亞洲週刊(2015年5月17日出刊)第11頁報導台大政治系教授石之瑜評論朱立倫國民黨主席「如果能進一步確認同屬一中,且確保台灣重返國際社會」,他建議朱可以考慮用「一國兩制」換「一國兩席(聯合國席位)」展現更大魄力。
但我認為要中國大陸同意兩岸兩席(聯合國席位)是有困難。倘參照台大政治系張亞中教授的「兩岸三席(兩岸兩席加屋頂框架一席)」暨大陸對台鷹派學者清華大學閻學通教授(習近平的貼身學者)在2013年3月31日在台公開表示:兩岸可比照蘇聯模式入聯(即1945年聯合國成立時是屋頂蘇聯暨16個加盟共和國中的白俄羅斯及烏克蘭1+2,即一國三席被同意入聯),或許中國大陸還有可能接受。
2015.05.09
今天台北市林姓宗親總會舉辦母親節浴足活動,我回想母親在世時我也和母親參加過此一活動,每年林姓宗親會的母親節活動,我都有機會與內人陪同我母親參加。如今母親已離我們而去,回憶三年前(101年)母親節前,母親身體已微恙數日,惟母親節當天精神變好,全家人陪母親共餐慶祝母親節,渡過一個美好的母親節。當晚母親不舒服,送入仁愛醫院急診,那知就這樣一病不起離開我們。在母親節的今天,懷念我的母親。在此呼喊:「媽媽,我愛您」。
2015.05.05
今(2015/5/5)北京報攤上報紙的朱習會報導
今(2015/5/5)上午7時北京央視1號、13號朝聞天下花了整整八分鐘報導朱習會的詳細內容,較日昨報導國共論壇的幾秒鐘有天壤之別。對於朱訪北京又於7:11分起用了5分鐘詳為報導其他行程及評論,可謂極為詳細。
2015.05.04
相較於台灣對朱立倫主席到上海參加國共論壇及5/4到北京朱習會的大幅報導,北京中央電視台卻不可能如此大幅報導。
5/4上午8:00前一分鐘中央電視台一號綜合台新聞報導日昨(5/3)上海國共論壇新聞,先是政協主席俞正聲接著是朱立倫主席致辭的鏡頭,但沒有他們的聲音,總計大約只有五秒,切斷得很不符常理,因八時已到接著就是廣告,可以感覺是廣告時間到必須切斷新聞,只是切得太不自然,接著廣告過後就是其他新聞。從報導中知道習主席又要接待又要岀訪(俄羅斯),國際事務一堆。
我覺得我們應以平常心看待。畢竟兩岸事務是我們所重視,但也不是我們的全部。朱主席應放手去做他想做而又對台灣、兩岸暨全世界都有利的事。接著下來就是帶領台灣或培養台灣2016領導人整合全台共識,邁向台灣更美好的將來。
對於朱訪北京又於7:11分起用了5分鐘詳為報導其他行程及評論,可謂極為詳細。
2015.05.02
昨(2015/5/1)晚各電視台政論節目有関國民黨總統候選人的討論,我個人得出以下結論:
朱立倫主席確定不參加2016總統選舉。
王金平院長將參加總統選舉,只選一屆。
王搭檔人選應該為宋楚瑜親民黨主席。
王宋兩位在國民黨內可能循柯P在民進黨內禮讓提名市長模式參選。
依據:(電視上所稱政治評論者之發言)
*朱立倫主席在5/4朱習會前與馬英九總統見面,傳出馬鼓吹朱選總統。5/4朱習會,是朱確定不選的保證。朱放眼2020年總統大選。
*胡忠信先生鐵口直斷王金平院長一定選,周玉寇直言不可能、不會支持。胡反駁這些挺朱反王人士,一旦局勢形成,挺朱人士難道因反王而投蔡嗎?不歸隊就是蔡當選,歸隊還有一拼機會。
*六個評論員中唯一國民黨籍的秦慧珠議員表示王金平院長已參加很多場基層活動,他如不想選,何苦來哉?(又報載王若參選只選一屆)
*秦轉述劉文雄親民黨副秘書長所言:宋一定選。
以下是我個人分析猜測:
*王宋不可能自相殘殺,只有合作才有贏的機會。
*宋是親民黨籍應不會參加國民黨初選。
*王也許會登記參加國民黨內初選,但我建議不要,看能否在國民黨內比照柯P去年在民進黨禮讓提名市長方式辦理,那麼蔡英文主席的總統參選就不會是如大陸對台鷹派學者清華大學國際關係研究所所長閻學通教授在2013年預測2016年蔡會當選台灣中華民國的總統般的好像「桌上拿柑」那般好選。
*就教於諸位。
2015.05.04
1990年(六四天安門事件次年),我第一次到北京,我們搭的是路上少有的汽車,路上儘是自行車潮大軍。
時隔25年後於朱習北京會的當下,我人同在北京,北京已面臨汽車太多,車滿為患(還有限號限行),北京也推出公共自行車,我成了少數北京街頭上騎乘自行車的騎士,不知是我的退步還是北京的進步。
(附註:騎過台北市的U-BIKE,台北市以前是前半小時免費,後半小時新台幣10元,柯P市長調整為前半小時5元,後半小時10元。
北京是前一小時免費,後一小時人民幣1元。不過台北市U-BIKE有三段變速,北京沒有,上坡路段騎來較吃力。台北市U-BIKE用悠遊卡登記註册即可,不必押保證金;北京市需先付400元人民幣當保證金,才幫你的北京一卡通激活可去刷卡租借公共自行車。)
2015.04.25
行政院2015//4/22通過修法送立院審議,勞工周休二日每周工時40小時。1926/9/25也就是將近90年前美國福特汽車公司就已實施(參改變世界的100天一書)。台灣加油。
2015.04.21
台北市鬧區的行人穿越道行人眾多,沒有如捷運電扶梯般靠右行走,所以在行人穿越道上常要左閃右閃,我曾經建議交工處可否在行穿線分出靠右行走標線,免得行人左閃右閃,但交工處沒應允。
日昨到台中市火車站前看到它們畫設的腳印型靠右走標示,直覺台中可,而台北不可。
2015.04.21
今天到一扶輪社例會報告「為5/4國共論壇建言暨2016年總統大選兩岸政策定調--兩岸簽和平協議、兩岸統合、一中三憲、兩岸三席」。
2015.04.17
今天各報頭版都刋載市府開飆:大巨蛋拆蛋或拆商場。遠雄回嗆:一面牆都不拆。
我已卸任議員,但仍有一些基本經驗就教於各位。
台北市基本上是一個建築管理相當嚴的地方,一個建築從建築執照到使用執照都有一定的規範,只有不按建照施工的建物才會樣被要求拆除,不拆除將來也拿不到使照,這是很普通的常識,大巨蛋是一個超大型公共建築物,人人眼睛在看,他不可能違反這項常規,市府不敢,遠雄更不可能。而今建物都已到幾乎上樑階段,才在檢討建築執照發照時的公共安檢適當性,並檢討當時市府承辦官員核發建照的流程,而從新建議拆蛋或拆商場!難怪遠雄會回嗆:一面牆都不拆。我想遠雄自知一切都照核准的建築執照施工,自己何來責任之有才敢回嗆。殊不知發了建照,一切依照施工,屆時市府不發使用執照,是會面臨求償,而賠償者正是市府,也就是全體市民幫市府買單。(故宮附近一個合法申請建照的加油站,被市府依照當地民代建議而不核發使照之案例,纒訟20年最後判決市府鉅額賠償,也是全體市民買單,但20年前不准發建照的官員及建議的民代可能都已不在位了)。
當然公安非常重要,有錯必改,也是正途,只是市府是延續的,法院不會因市長換人而切割市府責任。
總結,我們市民需要知道真相。
(歷任國、民兩黨時代的市長都一直有民代調不到資料找不出真相的困難,現任柯P市長據藍綠等各黨議員反應,這一個調不到資料真相的問題還存續中。)
我們需要知道真相,媒體及市民們大家加油。
2015.04.12
馬英九及郝龍斌市長任內市府團隊把台北市的機車退出騎樓政策做的很好,還給行人行走的尊嚴,比全國其他五都,都好太多了,但在此一機車退出騎樓部分唯一做不夠的便是騎樓太暢通,不守規的機車騎士把機車騎在騎樓上暢行無阻,未見取締。寄望柯p能將馬郝兩市長沒做到的部分好好補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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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4.12
光復南路290巷38號地下停車場前,巷道綠色人行道突然中斷,不知要行人怎麼走?
2015.04.11
民主就是這樣,有什麼樣的的民眾(如:主張非核民眾)就選出什麼樣的立委(非核立委),少數服從多數。將來由全民來共同承擔高電價、火力發電高污染、缺電所造成的產業停頓、高失業率、被世界淘汰邊緣化。這就是民意要如此,你也奈他如何?
非核之後 經部:火力將成發電主力
2015.04.11
馬政府也真衰,動不動地方做不好,都把責任往中央推,而中央又不能辯解,一辯解就被扣帽子--卸責。真是難為了,我們的中央政府。
很奇怪,這種事在台北市,市議會一定指責是市府勞檢未落實,沒料到台中巿府居然將責任推給中央。
就像高雄氣爆事件,高雄市政府把地下管線核准及管理責任推給中央,殊不知市區道路地下管線的核准及管理權責均屬地方政府。
中捷意外 台中市府:勞動檢查由中央負責
2015.03.21
網路世界英文占27%,中文占24%,分占1、2名,但3年後即2015年後中文即將躍為第一,因中國有13億人口。(華視2012.9.29晨7時新聞報導)
2015.03.09
如果一樓不能開餐廳,政府就應嚴格取締不讓開,也不必勞動樓上住戶去抗議,這就是法洽。
但一樓若能合法開餐廳,也不能因樓上住戶抗議不能開,政府就不讓開,否則這就是民粹。
民粹若一再得逞就是法治不彰。
若是法讓一樓合法開餐廳是不對的,惡法它亦是法,人民便應督促政府把不合時宜的惡法加速修掉讓一樓不能開餐廳,才是正辦。
(註:本巷道一樓存在其他多家餐廳多時,未見有人抗議)
2015.03.08
郝市長時代巷道平面人行道完成一段,剩下部分看柯p有無全線完成之魄力,畢竟巷道人行安全比停車重要。(在忠孝東路216巷33弄)
2015.02.27
再po我2013/9/22在臉書貼文如下:
繼昨天2013/9/21我在臉書寫了一篇
很高興聯合報2013/9/21的社論總算提到「立法委員行為法 第17條(司法案件受託遊說之禁止)
立法委員不得受託對進行中之司法案件進行遊說。」(注意是遊說非關說)
今天2013/9/22我也要很高興說本日的中國時報A13版短評「刑不上立委」及聯合報A2版社論「如果當初國民黨給王金平申誡處分」均同時深入探討立法委員行為法第17條「立法委員不得受託對進行中之司法案件進行遊說」及其第1、2條之規定,而這正是我9月9日(週一)凌晨1:20在臉書po了一篇「關說?遊說?之區分」全部引用公務員服務法及立法委員行為法的法律條文,還特別加send給總統、國民黨、各大平面媒體、部份立法委員的臉書,為的是傳達以下訊息:
「1、只有公務員就其主管事務有依法不得關說之限制,民代法無限制
2、立法委員依法受遊說之限制(非關說之限制)
3、立法委員不得受託對進行中之司法案件進行遊說。依公布之資料,王顯然有做了違反立法委員行為法的規定
4、但處分依法是立法院會的權責」(這是在國民黨考紀會撤銷王金平院長的黨籍後我po在臉書上回應)。
可惜全無任何回應。
直到昨9/21我為聯合報社論開始引用王金平院長係違反立法委員行為法第17條的客觀評論在臉書po的文章,激起支持王金平院長人士的批評,我在臉書回應:
&%#
「民主法治就是依法行政,馬總統若想把高道德標準提為法律位階,自應利用民氣主導立法院修法要求立法委員對訴訟中之司法案件進行遊說即應負刑事責任或喪失立委資格,才是正道。」
很高興今天中國時報A13版短評即以「刑不上立委」為題批評立法委員行為法第17條「立法委員不得受託對進行中之司法案件進行遊說。」(注意是遊說非關說)因其第2條:「本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律之規定」,而使第17條看似嚴格,卻是空包彈,反而確立了立委有受託遊說訴訟進行中之案件之特權。
而聯合報今9/22社論以「如果當初國民黨給王金平申誡處分」為題,結語寫道:「馬英九總統想追尋一條直缐的是非,卻失落在曲折的人情與曖昩的政治迷宮中」。
綜合以上,我們既然主張法治,惡法亦法,而現在的立法權又都是台灣人民票選出來的立法委員所擁有,他們也有權可以修改不合時宜的法律。
我要再度引用現行公務員服務法及立法委員行為法,呼籲上自總統,下至各平面電子媒體及所有名嘴,不要再誤導社會大眾混淆關說與遊說之區別,這才是民主法治社會的第一步,不做此舉,民主法治便是空談。
2015.02.27
再po我2013/9月臉書po文供參:
立法委員行為法
第17條(司法案件受託遊說之禁止)
「立法委員不得受託對進行中之司法案件進行遊說。」
(注意是遊說非關說)
第30條(主動調查審議違反本法之委員)
「立法委員違反本法有關規定者,由立法院紀律委員會主動調查、審議,作成處分建議後,提報院會決定之。 」
第28條(懲戒案之處分及停權期間之計算與效力)
「立法院紀律委員會審議懲戒案,得按情節輕重提報院會決定為下列之處分:
一、口頭道歉。
二、書面道歉。
三、停止出席院會四次至八次。
四、經出席院會委員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得予停權三個月至半年。
前項停權期間之計算及效力範圍如下:
一、停權期間自院會決定當日起算,不扣除休會及停會期間。
二、停權期間禁止進入議場及委員會會議室。
三、停權期間停發歲費及公費。
四、停權期間不得行使專屬於立法委員之選舉權與被選舉權。」
公務員服務法
第 15 條
「公務員對於屬官不得推薦人員,並不得就其主管事件,有所關說或請託。」
(注意:公務員才有関說之禁止,並不及於民代。而立委是受立法委員行為法第17條有不得對訴訟中之司法案件受託遊說之禁止)
*很高興今天聯合報2013/9/21的社論總算提到「立法委員行為法 第17條(司法案件受託遊說之禁止)
立法委員不得受託對進行中之司法案件進行遊說。」(注意是遊說非關說)
指明國民黨籍王金平院長為柯建銘民進黨立院總召向法務部遊說不上訴是違法的(雖然有王金平院長的支持者主張王院長的遊說證據不足,但我相信其有),即是違反立法委員行為法第十七條之規定。
我為何高興聯合報社論如此寫?
緣於總統馬英九在9月6日特偵組記者會後於9月8日親上記者會稱「這是民主法治最恥辱的一天」、「這不是關說?什麼才是關說?」的名言,當天晚上我見到電視播放馬總統的談話,輾轉難眠,9月9日(週一)凌晨1:20在臉書po了一篇「關說?遊說?之區分」全部引用公務員服務法及立法委員行為法的法律條文(如附),還特別加send給總統、國民黨、各大平面媒體、部份立法委員的臉書,為的是傳達以下訊息:
「1、只有公務員就其主管事務有依法不得關說之限制,民代法無限制
2、立法委員依法受遊說之限制(非關說之限制)
3、立法委員不得受託對進行中之司法案件進行遊說。依公布之資料,王顯然有做了違反立法委員行為法的規定
4、但處分依法是立法院會的權責」(這是在國民黨考紀會撤銷王金平院長的黨籍後我po在臉書上回應)。
可惜總統府明知王金平院長的司法遊說有違法,有違立法委員行為法(羅智強副秘書長的新聞發布有提及),但總統府不願進一步透露違反那一條文,因違反本法的處分是立法院會及紀律委員會的權責。
反觀王金平院長陣營應也明知有此條文,但故意不引用,因倘其引用這一條文來反駁國民黨及總統府,豈不自己承認違法,即違反立法委員行為法第十七條。
而弔詭的是所有平面電子媒體沒人査證法律條文真相,隨著馬總統法律條文關說之誤導及王金平院長忍氣吞聲塑造被陷害的角色,混淆國人的是非與判斷。
今天聯合報的社論啟開了法治與真相的報導,雖來遲了,還是值得慶幸。
附錄:(9月9日凌晨1:20臉書po文)
關說?遊說?之區分
https://www.facebook.com/chinchanglin/posts/613404412033481
林晉章
關說?遊說?之區分
依公務員服務法
第 十五 條
公務員對於屬官不得推薦人員,並不得就其主管事件,有所關說或請託。
依立法委員行為法
第四章 遊說及政治捐獻
第15條(政府遊說及人民遊說)
立法委員受託對政府遊說或接受人民遊說,在遊說法制定前,依本法之規定。
前項所稱對政府遊說,指為影響政府機關或公營事業決策或處分之作成、修正、變更或廢止所從事之任何與政府機關或公營事業人員之直接或間接接觸及活動;所稱接受人民遊說,指人民為影響法律案、預算案或其他議案之審議所從事之任何與立法委員之直接或間接接觸及活動。
第16條(受託遊說不得涉及利益授受)
立法委員受託對政府遊說或接受人民遊說,不得涉及財產上利益之期約或授受。
第17條(司法案件受託遊說之禁止)
立法委員不得受託對進行中之司法案件進行遊說。
第30條(主動調查審議違反本法之委員)
立法委員違反本法有關規定者,由立法院紀律委員會主動調查、審議,作成處分建議後,提報院會決定之。
第28條(懲戒案之處分及停權期間之計算與效力)
立法院紀律委員會審議懲戒案,得按情節輕重提報院會決定為下列之處分:
一、口頭道歉。
二、書面道歉。
三、停止出席院會四次至八次。
四、經出席院會委員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得予停權三個月至半年。
前項停權期間之計算及效力範圍如下:
一、停權期間自院會決定當日起算,不扣除休會及停會期間。
二、停權期間禁止進入議場及委員會會議室。
三、停權期間停發歲費及公費。
四、停權期間不得行使專屬於立法委員之選舉權與被選舉權。
2015.02.25
現在2015/2/25 晚上10時15分看三立電視台之新台灣加油政論節目,發覺這些名嘴都沒做功課,亂講一通,誤導社會視聽。三立要加油了。
2015.02.23
今年在南部過年,出發前在台北看到報紙,柯P市府將原本過年可放鞭炮的兩個河濱公園開放至六個,且都有貼公告公園禁放鞭炮,我猜測柯P以用開放來嚴格執行過年放鞭炮的時間及地點。
昨天北返,問到河濱公園邊的民眾半夜放鞭炮的情況有無改善?得到的答案是不只在未公告而不應放鞭炮的公園放鞭炮,更離譜的還在半夜11時至凌晨3時還在放,民眾無法安眠,打1999警察來到現場,放鞭炮民眾也放完了,半夜放鞭炮的狀況還是沒改善。
2015.02.22
《全球十大安全國家 台灣奪第2 | 重點新聞 | 中央社即時新聞 CNA NEWS MOBILE》
http://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502140270-1.aspx?from=line
2015.02.22
明星露營榜
http://m1-news.yamedia.tw/1/news/tvbs/mp4/20150221/8e3739c607945f3648e1d2c92a43497c.mp4
2015.02.17
看看250萬美金的車是長怎樣!?
巨星---
威爾史密斯
巨無霸超級奢華
(3 hearts)(3 hearts)「房」車 (3 hearts)(3 hearts)
http://www.youtube.com/embed/-V0WulksI0s
2014.12.13
今天媒體大幅報導朱立倫宣布參選國民黨主席,我問曾留學美國的女兒知道誰是美國共和黨和民主黨的主席?她回答沒聽過。
2014.11.15
今天的感恩茶會及林亭君誓師大會,謝謝熱情參與民眾,也謝謝柏齡太鼓團、777銀髮族協會舞蹈表演、鼓霸大樂隊、謝芳倩老師指導的行仁動感韻律及中山韻律班舞蹈表演,還有吳榮燦、林麗華賢伉儷二胡演出。結束是另一個開始,傳承也是一種放下!祝福朋友們身體健康、一切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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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04
請在迎風溜冰場加設頂棚,雨天不用驚!
臺北市議會第11屆議員書面質詢用紙
質詢日期: 中華民國103年11月4日
質詢議員:林晉章
說明:
一、本席於2日參加103年臺北市中正盃自由式滑輪溜冰錦標賽開幕式時,接獲台北市體育總會溜冰協會理事長林亭君陳情, 指出原錦標賽場地為迎風溜冰場,但突然下雨,只好移至觀山18標高架橋下(塔悠路6號水門),然觀山18標高架橋下非屬台北市市有土地,且也非標準溜冰場地,若要台北市設置一座室內有看台的溜冰場地,還得等待多時,不如先將迎風溜冰場(含曲棍球溜冰場)加蓋頂棚,暫時可解決下雨無場地可用之窘境。
二、本席從民國80年起即不斷質詢,催生興建室內標準溜冰場,至今仍然難產!民國76年第二屆亞洲盃溜冰錦標賽於韓國光州舉辦,當時光州即擁有2千人看台的室內滑輪溜冰場。民國72年本席成立台北市滑輪溜冰委員會,不斷的督促市府,台北市才有了第一座溜冰場,位於百齡橋下,為當時全國最大的戶外標準溜冰場,但無看台,且夜間無法使用;民國90年又有迎風河濱公園兩座溜冰場、兩座曲棍球溜冰場,但至今仍無一座有2千人看台的室內溜冰場!高雄市在民國83年即有一座看台兩千人的戶外溜冰場,且有夜間照明設備,因此也爭取到了第五屆亞洲盃溜冰錦標賽之主辦權。
三、2017年台北市舉辦世界大學運動會,已成功爭取到滑輪溜冰等7項自選項目。滑輪溜冰除於民國2010年列為廣州亞運正式競賽項目之一外,均未在任何一屆亞奧運列為競賽項目,今年剛結束的仁川亞運也是沒有列入。滑輪溜冰一直屬於全民類之休閒運動,因此也只出現在全民運動會,而非在競技類的全國運動會。由於2017年世大運把滑輪溜冰列為競賽項目,為使選手有更多場上比賽經驗,明年高雄舉辦的全國運動會,已再將滑輪溜冰列為競賽項目。
四、滑輪溜冰一直能為台灣在國際運動場上爭光,也是我國持續爭取能成為亞奧運項目。台北市場地不足的窘境,也讓台北市優秀選手苦無良好的場地練習,也難以培養更多優秀選手站上國際舞台。本席強烈要求,請市府重視滑輪溜冰運動,儘速尋覓場地興設國際標準的室內溜冰場,在還未興設完成前,先於迎風溜冰場加設頂棚(頂棚高度高於堤防,如華中露營場頂棚般,就不致影響颱風天河水漫入時影響水流),提升迎風溜冰場的功能性。
2014.10.27請朋友們支持晉章堂姪女也是服務處主任的林亭君,讓年輕人站出來為民服務,監督市府!
2016.10.26
台灣光復,光復台灣有何區別?請問有誰可以告訴我?
台灣光復紀念歌
2014.10.26
台北市大同區投票趨勢向來是綠大於藍,是綠營的大票倉,昨(103/10/25)日參加台北市長候選人連勝文大同區後援會成立大會,秋高氣爽,參與人潮踴躍,據當地郭里長表示其熱烈程度為歷來罕見,對連勝文當選市長充滿信心。
主持人郭素春要我們台上輔選團隊每人一句話為連勝文輔選。
我第一個發表一分鐘輔選談話,我説:連勝文的爸爸連戰是我們大同區日新國小的校友,人不親土親,可説是我們大同區出身的人,連勝文參選市長,也可說是我們大同區的子弟在參選,連勝文如果當選也是我們大同區的光榮,相信連勝文他一定會對大同區有特別的感情與回饋,我呼籲全大同區過去一向投票傾向較綠的選民,改投大同區的子弟連勝文,讓他為大同區做更多更大的服務。
我發言完,沒想到第二位發言的大同區民眾服務社前理事長蘇添進,他的一句話是說:他和連勝文的父親連戰就是大同區日新國小小學同班同學,不只是同學還是很「馬吉」的同學。真是神來之筆,完全沒有套招,卻是完美無縫接續發言輔選,搏得台下不少掌聲。
(註:當年謝長廷出來參選台北市長,打出他是大同區雙連鐵仔街的人,大同區不分黨派給他不少的票。)
2014.10.25
第17屆亞太露營大會後的華中露營場夜間露營景色。
2014.10.18
台北市(中山、大同)市議員候選人林亭君(73年次)、台北市中山區朱園里里長候選人連堂凱律師(74年次),均為國民黨此次台北市提名最年輕的候選人。林亭君、連堂凱聯合競選總部成立大會將於明(19日)上午10時在長安東路二段108號舉行。
國民黨提名台北市長候選人連勝文將於明日上午9時50分蒞臨總部為林亭君、連堂凱加油,而郝龍斌市長也會於11時10分抵達總部。另外國民黨黨部主委鍾則良、立法委員羅淑蕾等人也都會到場祝福。活動間有黑貓歌舞團及林晉章與中山社大薩克斯風班同學合力演出。
期盼朋友們相揪來幫亭君.堂凱兩位年輕人加油,也希望您大力支持,讓年輕人為國家、社會、人民來服務。
2014.10.16
《不要管太多》殺雞用牛刀 開露營車 竟要考聯傑出駕照
2014.10.09
今天第11屆大會結束,也意味著25年議員生涯落幕,無盡的感恩在心頭,感謝市府同仁、議會同仁及支持的民眾,25年來盡責在議會審預算、把守法規,為市民謀最大福祉,以身為台北市議員為榮!
2015.09.27
與郝龍斌市長參加淡水河祭閉幕暨歡樂牆揭幕活動— 在大佳河濱公園﹣希望噴泉。

2014.08.15
今天下午民政部門質詢,我提出幾個案例,說明台北市有子女卻不照顧或難以照顧的長者有增多趨勢,他們也面臨各類生活問題,希望社會局在這方面能多關注,盼突破法令或另訂台北市自治條例,協助這些長者能夠無慮生活。我也呼籲子女們要盡心盡力照顧父母,別拿任何理由置父母於不顧。
2014.07.09
今天下午是市長施政報告質詢。對於仁愛路空總用地,94年發展局已規劃為國際非政府組織(NGO)和國際非營利組織(NPO)用地,因此我再度督促市府,應繼續朝此方向規劃,建構全球永久性NGO、NPO大型辦公會所,吸引國際NGO或NPO組織進駐,進而使台北市成為國際NGO、NPO的總部。
2014.06.07
籌辦多時的2014「台灣地方民代公益論壇」年度論壇邀請美曰歐盟地方議員聯合會主席齊聚一堂的國際論壇即將開幕。
(後記: 2014年國際論壇圓滿結束,欲觀整個會議的詳實紀錄,敬請連結 )
2014.05.11
二十年來台灣國民所得漸漸提高,露營風氣普遍,器材不斷提升,喜好大自然的我,遊艇不能買也可能買不起,只有由露營車玩起,二十年來,我們全家不只三代同遊露營(最高紀錄是四代同遊),我的露營車裝備也不斷提升,到歐美澳紐也享受當地的露營車及露營地。
在亞洲,日本露營風氣、器材裝備、場地設備不輸台灣,韓國十年以前差台灣很多,這十年來已超越台灣。中國大陸也是這十年才開始推,二年前才加入世界露營總會,搭配它國家政府的重視,發展的很快,它不只在露營產業發展快,在遊艇產業亦同,它把它當成一個産業在推廣,不僅可以増加GDP,也可增加很多就業機會,並可與歐美加日澳紐等先進國家為國際接軌。
台灣很可惜,幾年前開放民間可以擁有使用遊艇,卻又立法規定要課奢侈稅,導致民間可能不以台灣為船籍所在,稅還是課不到。
現在高鐵車上,即將抵達高雄參觀台灣第一次遊艇展,一圓三十年來的夢。
1981年,也就是33年前,我第一次到美國加州洛杉磯,正逢有露營房車及遊艇展,特地前往參觀,不自覺愛上露營房車及遊艇的麻雀雖小,五臟俱全,又能貼進大自然。當時台灣國民所得還玩不起,只有看的份。三十年間,台灣成為全球遊艇製造王國,台灣四面環海,卻因海防需要,遊艇只能製造不能使用、不能擁有(最近船舶法通過有遊艇專章,才有碧砂漁港轉型為遊艇碼頭,國人才開始可以擁有及使用遊艇),我十年前曾向陳朝南會長抱怨,你說台灣是遊艇王國,怎麼沒看過也沒坐過你生產的遊艇,他在我赴美國時,幫我安排至加州聖地牙哥搭乘他賣出的遊艇過過癮。
今天是母親節,我與小孩及孫子陪同家中兩位母親(一個是孩子的母親,一個是孫子的母親)應我的好友陳朝南會長(南海遊艇公司負責人,前遊艇公會理事長)之邀,我們家現在國內的全家人一起搭高鐵南下高雄參觀在台灣第一次舉辦的遊艇展,做為母親節的賀禮(縱然不一定買得起,看看也過癮)。
台北市長郝龍斌今天上午前往市議會進行「群眾事件與集會遊行檢討」專案報告。我對於郝市長為維護台北市民行的自由,在今凌晨起驅離違法在忠孝西路集會之行為,表示肯定,並對警察這一個多月的辛苦表示慰問。據了解,蔡姓申請人只申請遊行,並未申請集會,就不該違法聚眾罷佔忠孝西路,嚴重影響台北市民的生活。
2014.04.25
今天下午警政衛生部門質詢。我先向辛苦的警察們致意。最近的集會遊行事件,各界在指責集會遊行應該以報備制,不該用許可制,指許可制違憲。依大法官釋字第 718 號104年1月1日起許可制才失效,因此目前並無違憲問題。更重要的是,行政院於民國101年5月即修正集會遊行法採報備制,並送立法院審議,至今還躺在立法院,請問各政黨立法委員在做什麼?似乎各界罵錯對象!
2014.4.21
今天下午交通部門質詢,由於今年底不再參選,我稍整理一下這20多年來,因為不斷不斷的質詢,而讓行人路權受到重視的幾個例子。
民國83年仁愛路中安全島與斑馬線銜接處,行人必須上上下下,這對於身心障礙朋友及長者是極度不便,因此要求市府必須將安全島與斑馬線銜接處貫通,此後各安全島均比照辦理。
黃大洲任市長時,我提出機車退出騎樓、騎樓整平質詢,歷經10年間不斷質詢,終於在馬英九連任市長後,才開始實施,郝市長時更積極施行。
學校周遭學生行走安全有疑慮,我提出設置通學巷,再進而看到巷道中人車爭道險象環生,便再提出劃設標線型人行道質詢,歷經多年市府才認同我的建議,並積極實施中。
機車退出騎樓後,也得為機車族尋找車位,我便要求有騎樓還搭配大小人行道的區段,機車可以停在人行道,警察不可開單,交警也都同意配合。無人行道之區段,應在路邊劃設停車格。
2014.04.11
今天下午進行教育部門質詢,我藉由服貿爭議事件,談台灣法治教育的不足,也期許市府官員唯有依法行政,勿因人而異,才能站得住腳。
2014.03.31
今天下午民政部門質詢,由於社會局長是新上任,所以我就關心多年的遊民問題,再向王局長提出討論。
2014.03.19
新上任的民族路派出所長黃柏鈞、民生西路派出所長王明祝來訪,年輕有為的人民保母,期許他們為保謢民眾身家安全盡最大努力,也希望警察同仁們出勤在外多注意自身安全。